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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后坐着个年轻男人。
生得倒是俊俏齐整,偏身形单薄,身上套着一件青色长衫,露出里头两根嶙峋的锁骨。
墨是下等松烟墨,但是人有些生硬气味。
听得草席响动,年轻人说道。
“写状纸十文,代誊家书三文,写情书一两。”
阿菱上下打量了他几眼,疑惑道。
“怎的写封情书要整整一两银?莫不是你专挑痴心人敲竹杠?”
案台后的年轻人听见动静,稍稍抬脸扫了来人一眼。
这一瞧,整个人动作忽地滞住。
站在门槛内侧的妇人,身段丰润,眉梢眼角透着股浑然天成的媚意,虽说穿的只是寻常鸦青布裙,通身上下却没半点粗使妇人的烟火气。
年轻人迅速把头低了下去,手里的毛笔悬在半空,笔尖滴落墨水,要落不落。
他连耳根子泛出薄红,只盯着自个儿面前的桌案,结结巴巴道。
“不知道啊……”
阿菱轻笑出声,迈步上前,顺手拉过屋角一张掉了漆的矮凳坐下。
“倒要听听你这正经买卖有何说法。”
年轻人握着笔杆,憋红了脸。
“诉状不过是争三五两银子的短长,按律例照抄便是。”
“家书更省事。无非是‘见信如晤,家中老母安康,麦苗抽穗,切勿挂念寄银’,来来回回都是。”
阿菱身子前倾,手肘支在膝盖上,笑道。
“那情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