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阿莎静静地站在楼台上,身姿挺拔,目光俯视着下面,人声嘈杂,然而那一排排的长凳却有四分之三是空着的,只有她母亲的家族——哈尔洛成员们统统到场。
阿莎抿紧嘴唇,舅舅邀请的铁种头领们仅仅只来了几个人,她倒不怀疑拒绝邀请的那些头领对葛雷乔伊家族的忠诚………她这个原本的继承人输掉了海石之位,,如今攸伦已然成为了铁群岛之王,面对这样的局面,他们自然也会陷入犹豫和彷徨之中。
在两把交叉的巨型银镰刀下方,摆放着一个高背椅,那是十塔城头领的专属座位。
舅舅早已离开,因为他从不喜欢吵闹的气氛。
阿莎行走在熟悉的走廊内,每一步都带着往昔的回忆。此刻,她的心情也变得轻松了不少,对于她而言,比起派克城,十塔城更像是自己真正的家。
她第一次见到十塔城时,舅舅就曾满怀深情地告诉她,这是他祖父的祖父亲手建筑而成的。自己当时年幼懵懂,觉得这哪里算得上是一座城,分明是十座城堡紧紧地挤在了一起。
她清晰地记得自己在这里曾经气喘吁吁地奔上奔下,沿着城墙走道和封闭的廊桥欢快地追逐……记得在长石码头边悠然地钓鱼……记得日日夜夜沉浸在舅舅那丰富无比的藏书中,无法自拔。。
藏书塔在十座塔楼中最为粗壮,呈现出八角形的独特形状,由经过切割的大石块筑成。楼梯巧妙地建在厚厚的墙壁之内,阿莎迅速登上,很快就来到了舅舅的书房。
此刻,舅舅正伏在靠窗的桌边,被羊皮纸卷轴所包围,周围还躺着几卷皮革封面、铜铁搭扣的沉重典籍,而跟人的手臂一般粗一般长的蜂蜡蜡烛插在精美的铁烛台里,在座位的两侧静静地燃烧着,散发出柔和的光芒。
他的头发和胡子都是褐色的,他向来喜欢将胡子修得短而整洁。不知不觉中,岁月悄然流逝………舅舅的胡子已渐渐地变成了灰色。
阿莎关上了门,道:“舅舅,什么书这么重要,让你丢下了宾客们。”
舅舅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不俊也不丑,他是个普普通通的人,除了对书偏爱之外毫无特点。
然而,对大多数铁群岛人而言,读书是怪癖,不是铁种该干的事情。
罗德利克·哈尔洛将视线从书页间抬起,道:“马尔温学士的《失落的书籍》,他声称找到《征兆与预示》的三页残篇,那是末日浩劫降临瓦雷利亚之前由伊娜尔·坦格利安的童贞女儿亲笔记录的各类幻象。嗯,阿莎,兰妮知道你来了吗?”
兰妮是舅舅对阿莎母亲的爱称,只有他会如此称呼。
“我还没去见她。”阿莎动作利落地将一叠书从椅面上移开,然后稳稳地坐到了上面。
罗德利克瞥向窗外,月光如水,静静地照耀着波澜起伏的海面。
“天黑了,这么快?我还没注意到。嗯,阿莎,你迟到了,我们等了你好多天。”
阿莎有些慵懒地斜靠在椅背,道:“鸦眼很狡猾,他似乎预料到我会回来,留下了很多眼睛,我需要避开他们。”
罗德利克仔细打量了下外甥女,神情略微严肃地道:“嗯,还有兰尼斯特的眼睛,兰尼斯港的商人在打探你的行踪。”
阿莎满不在乎地耸耸肩:“狮子或许是害怕鸦眼再次烧了他们的港口和船。”
在葛雷乔伊叛乱期间,在攸伦狡猾的智谋下,铁舰队成功地偷袭了兰尼斯港,熊熊大火烧毁了港内众多的舰只,给兰尼斯特舰队造成了沉重的打击。
阿莎将自己的长腿在桌子底下伸展开,一边随意翻动手边的一本书,道:“我好饿,噢,也很渴,来杯爽口的麦酒吧,舅舅。”
罗德利克努了努嘴,一脸严肃地道:“你知道我不允许在书房里饮食,这对于书………”
“………是有害的。”阿莎哈哈大笑。
罗德利克皱起眉头,他的声音带着几分无奈:“你就喜欢挑衅我。”
阿莎再次发笑:“噢,我的舅舅,别那么委屈啦,你早知道,我对谁都是这样子。好,不说我,伱最近怎样?”
“还好。眼睛越来越不行了,我已差人去密尔弄副眼镜,以助阅读。”
说完,罗德利克盯了会儿外甥女,又道:“你想做什么,嗯,阿莎?”
阿莎“砰”的一声合上书籍,道:“我父亲是被谋杀的吗?”
顿了顿,罗德利克缓缓开口道:“你母亲相信是谋杀。”
[绿母]我叫赵宇,今年16岁,最近刚升入高中,目前在市一中念高一。结束了一天的学习,夕阳西下,我背着书包走出校门,准备回家。掏出钥匙打开家门,太阳此时已经几乎完全沉底了,打开家里的灯,看着空荡荡的屋子,妈妈这时候还没回家。我把书包随意扔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起身进厨房准备随便弄点饭菜。妈妈的工作很忙,时间也不确定,有时候甚至几天也见不到妈妈。我已经逐渐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自己做饭做久了,厨艺都有了长进。...
主神空间里,群魔乱舞,主角满天。 龙傲天与玛丽苏同台共舞,入魔的资深者硬怼天道。 圣神转生,武仙尸解,百战老卒红尘来。 老翁提傀,盲女抚琴,忿恨帝王卷桃花。 看着斗天战地的一群大佬,赵无垢抱着自己造的系统瑟瑟发抖的走上了画风十分扭曲的修行之路。 “我明明是走的是仙侠侧,但为什么会有触手呢?”...
“本源玄祖气”,生生不息。是玄之大陆的根本,为大陆亿万生灵提供生存的能力,创造了玄之大陆“人人为祖”,“人人长生”的景象,然而谁能想到随着历史长河的流逝本源玄祖气竟然也有枯竭,消耗殆尽的一天。最后的一缕本源玄祖气也只能提供一人成为祖境。最后的祖境也随着本源玄祖气一起消失在玄之大陆岁月的长河中。万年后,玄之大陆因为失......
二十六岁这年,徐晓风大病一场。 病好后,温室长大的他决定抛下所有天才光环,只身前往小县城当老师。 县城生活平静无聊,他一时心软,捡回来一个问题少年,勤勤恳恳不求回报地将他养大。 可长着长着,孩子似乎长歪了,一股疯劲。 先是在他不注意时深沉地注视他; 然后管得越来越多,占有欲越来越强,恨不得把他装兜里随身携带。 徐晓风慌了。 他决定让他独立门户。 俞洲被夺走人生,在泥潭苦苦挣扎十几年,直到遇见徐晓风。 他第一次发现男人也可以漂亮到这个程度; 第一次吃到亲手做的家常饭菜; 第一次收到生日礼物; 第一次拿了压岁红包。 徐晓风是他生命里唯一的阳光,是他无法释怀的执念,是拴着他不发疯的铁链。 直到徐晓风对他说:“你该搬走了。” 提着行李箱离开住了多年的家时,他觉得自己像一条失去项圈的疯狗。 第二年。 他夺回家产,铲除异己,重新掰正人生轨迹, 然后将那个嘴硬心软的男人压在落地窗前,狠狠咬住他的肩膀,在上面留下难以消除的痕迹。 徐晓风痛得直骂:“你是狗吗!” 俞洲露出阴郁又满足的微笑,闻着他发端的味道,哑声说:“对。” “被亲手养大的野狗反咬,感觉怎么样?” 徐晓风:“……” 泥潭里努力挣扎的阴郁偏执疯批贵公子X人生低谷抛下一切去小县城教书的数学天才病美人; Tips: ①双向救赎,一往情深,矢志不移; ②俞洲×徐晓风,年下,年下,年下,年龄差十岁; ③在校期间没有恋爱关系,没有直接师生关系; ④攻借住在主角家,不是一个户口本儿; ⑤年下缺爱小狗爱到发疯,占有欲极强,后期真偏执!真发疯!部分行为感到不适及时撤退,受会尝试归训但效果打问号!恋爱观不代表作者观点,作者本人只是土狗+纯爱战士。...
做官需要责任心,更需要良心,从考上公务员那天起,宋思铭便决心做一个不畏强权,两袖清风的好官。从偏远乡镇的扶贫干事,到市委办公室的领导秘书,他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终于走出一条独属于自己的宦海坦途!......
她明面上是一个酒吧的老板,但暗地里她是黑客,同样也是一名警察。她明面上是一个酒吧的老板,但暗地里她是黑客,同样也是一名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