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今天是个好日子 (第2/2页)
不过可以用简单方法判断,高原紫外线辐射强,所谓的高原红就是生活在高原的人们两腮的红色。随着年龄增长,接受到辐射量增加,腮红也越来越深。
孩子两腮上就那么一团,像个红苹果,十来岁以后就开始扩大颜色变深,二十多岁就会变紫红。高原红就呈现在两腮,要是看到有人满脸都是,那就只能是一个原因——喝多了!
师战站在大帐门口,看着贵纨快步走到营地外的使者马前,躬身施礼,献上诚挚问候。使者在马上只是微微点点头,右手拿马鞭点点贵纨,示意免礼。
然后贵纨边陪着使者说话,另一边赶紧指派族人从羊群和牛群里挑出规定数目牛羊,驱赶到使者旁边。在大帐旁边一个小帐子里,有驯鹰手架出两只猎隼,头上带着皮罩,爪子上拴着皮绳,站在驯鹰手裹着厚皮垫的手臂上。
看到这两头大雕,使者才露出满意笑容,在贵纨再三邀请下,两位使者对视一眼,略显犹豫地一片腿跳下马,跟着贵纨来到大帐,直接寻到主位盘腿坐下,眼睛始终不离师战。
师战微笑着坐回自己位子,贵纨这回坐在使者下边,命令旁人赶紧再端肉来,地上的残羹推到一边。
贵纨给二位使者介绍说师战是北方天狼族首领,带着族人到草原寻找骏马,路过这里,自己正热情招待。说完拎起酒坛,给两位使者各自倒了一碗酒,“这是这位天狼族兄弟带来的礼品,叫做酒,味道很美,请二位使者品尝。”
师战仅仅点头示意,然后端起酒碗,象征性的抿了一口,随后放下,等着对方发问。
那二位使者闻了闻,然后小口试了试,不由得眼神一亮,随后两口就把一碗酒干了。这种场合拿出来的都是低度酒,就是高度酒兑水,二三十度左右,清酒的水平,不然新手谁也挺不住。
里边再兑进去点果酒,增加清甜香味,第一次喝往往闻着味就被吸引,尝一口就爱不释手。喝完第二天容易头疼,勾兑酒就这毛病,但就是遭人喜欢,没辙!
那俩使者喝的开心,新煮的羊肉还没上来,两碗酒已经下肚,脸上越发红的亮堂。双方聊的很愉快,对于目前草原状况发表了共识,一致认为草原应该维持安定团结局面,北方和南方应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欢乐的气氛持续到结束,那两位使者喝得晃晃悠悠,坚决拒绝休息一晚再走的建议,认为草原勇士不会因为几碗酒而丧失勇气。
出了门看到天狼军士兵带着战马吃草,还很热心的说:“这马不能干吃草,还得喂点好料,不然很快就跑瘦了。”
大概是觉得吃人家手短,命从人从马上取下来一皮口袋草籽,说他们那里给马吃这个,马跑得更快更有力。师战赶紧命人接过来,并表示受教。
天狼城喂马都会添加黑豆和大豆炼油、做豆腐的剩料,这地方他也看了,跟白云大妈嘴里说的黑土大叔家里似的——啥玩意都没有,他不信俩使者还能给他整出手电筒来?
没成想这一打开,不由惊叹,这可比手电筒贵重多了,皮袋子里居然是没脱皮的麦粒!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命也没谁了!
从打来到这个世界,师战和韩冰哥俩就没吃痛快过。除了高粱米大碴子就是小米粥,最好吃的就是豆腐,那玩意也不能当饭吃啊。
哥俩原打算等将来造出战船,出海南长江三角洲,找到大米回来栽种。据说麦子原产西域以西的两河流域,想到那堪比唐僧取经,越前最爱吃的西北牛肉面,有生之年估计没机会吃到嘴了,没想到在这碰上了。
师战一反常态地对那俩使者极其热情,询问麦子来历。那俩人说他们部落南边,翻过一座山,靠近一条大河,那里有人种这种草籽,主要用来喂马还有供他们部落里的奴隶吃。
哈桑和图曼部落每年会趁着放牧到南方的机会,去那里跟当地人交换物品,这些麦子喂马很好,一条羊皮就能换一袋麦子,便宜的很,所以部落每次都会换回来不少。如果师战想去,明年开春他可以带师战过去。
做好了约定,送走那俩使者,师战高兴的直跳,召集所有将官,告诉他们,明天开始跟着贵纨部落去抓马,然后赶紧回北海,回去之后将有重大决定公布。
他要带着全体狼族集体搬迁,老友谊冷面,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