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再遇莫伦 (第2/2页)
“怎么,怎么可能?”这信息量有点大。
“莫伦应该是法修从神识里面发出来的一个分体,他们本是一个人,不过我现在只能感受到莫伦的气息,在他身上,我丝毫感觉不到法修的气息。”
“难道是夺舍?莫伦夺舍了法修!”我在脑海里有点歇斯底里的喊出来。
夺舍最早记载于《左传·昭公七年》中,其中写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冯依于人,以为淫厉。”
夺舍在修真小说中的意思就是夺取他人的身体为己用,与道教中的说法大体类似,就是借用他人的身体进行还阳,还阳也就是复活的意思,听上去是有一点续命的感觉,我们可以把“舍”代表身体,夺舍就是夺取他人的身体,那么为什么身体叫做“舍”呢?我们首先来看一下道教“夺舍”的含义。
我们可以认为人的身体就像一台电脑,其中包含着硬件和软件,硬件就是我们的身体、器官等等外在的表现,而软件就是我们的精神、灵魂,也可以叫做意志,是一种虚拟的东西,这两块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人。
我们都知道,如果没有硬件的话,那么软件也没有地方安放,硬件是一个硬性条件,也就是说虽然灵魂的高度大于肉体,但对常人来说,灵魂无法离开肉体独自生存,灵魂必须基于肉体来生存,但对一位修真人士来说完全不同。
按照修真体系来看,如果修炼到金丹期以上,就可以达到一种“出阳神”的层次,就是说灵魂可以离开肉体一段时间,金丹也就相当于一个u盘,可以暂时储存灵魂,但是这个时间不能太长,所以归根结底来说,夺舍是修真人士才能去使用的。
比如说作为一位修真人士,如果身体已经遭到破坏而且濒临死亡时,可以将自己的灵魂暂时储存于金丹之内,然后在伺机寻找夺舍的对象,利用他人的身体再重新复活,其实也就类似于佛教的活佛转世,虽然在道教有这个说法,但是记载很少,可能是因为有违天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