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第2/2页)
季文琳来到汪文的房间,敲门进去,“你在忙啊?”
汪文伏在桌子上埋头拿笔写着什么,见季文琳过来,抬头说,“没有,先等我两分钟,马上就好。”
“好,我不急。”季文找了张凳子,安静的坐下等待。
……
“好了,”汪文闭着眼睛前后左右转动脖子,放松肩膀,“今天医院有个患者的病例很典型,我写下来了,明天你去研究院的时候顺便帮我给肖池吧。”
“好。”
汪文眨了眨眼又问,“有事?”
季文琳笑道,“还真有,”
汪文耸了耸肩膀,一脸我就知道的模样。
“今天早上,程璋去学校时的状态怎么样?”
汪文眼珠上移,仔细想了想,“还行,和平常没什么差别。”冷冰冰的不理我。
“那他有没有特别困?”
“困?没有,虽然他没说话,可我确定还是很精神的。他怎么了吗?”
季文琳摇摇头,暗暗后悔自己大意了,程璋的身份绝对不能被其他人知道。
“没,我刚刚拷问他,和哪个漂亮妹妹约会去了,他居然不理我!我觉得有些奇怪,”她又叹了口气,面色忧伤,“可能这就是养弟弟的无奈吧。”
汪文果真成功被季文琳带偏,她也跟着叹口气,“我也是同感,看到他跟那个小女孩走,不让我跟着的时候,我就有自家的白菜被猪拱了的深深地无力感。”
季文琳,“……”白菜和猪的顺序真的没有搞反?
“对啊,被猪…拱了的无力感,那个女孩长什么样啊?特别可爱吗?肯定特别可爱,把我们高冷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程璋都深深的吸引住了,肯定有她独特的魅力。”
“可爱啊,特别可爱,小脸长的特别精致,皮肤嫩的真能掐出水,眼睫毛忽闪忽闪的,要是穿上洋装的话,肯定更加好看。”
季文琳很好的抓住了重点,“哦?那她穿的什么?”
“哈哈,你能想象吗?一个那么可爱的小妹妹穿着白衬衫小西裤,还戴有红色的小领结。”
季文琳忽然想到一个…丧尸,无论何地他都是这么一副打扮,“哦?这样不应该是小男孩的穿衣吗?”
汪文摇摇头,“对啊,所以我觉得程璋之所以被她迷倒的原因就是因为…”
季文琳歪着头,“?”
“因为程璋喜欢中性风。”
季文琳,“……”这脑洞我服!
……
程璋绝不会无缘无故跟一个陌生人亲近,所以那个女孩一定是程璋本就认识,而且很熟的人,但是程璋作为一个24岁的丧尸,又怎么可能会认识一个10岁的人类女孩呢?
所有的答案都指向一个方向,季文琳出门就勾起了唇,这是看破答案后的胜利的微笑。
所谓的“女孩”不是女孩,所谓的“中性风”只是他的穿衣习惯,所谓的“小”应该也是和程璋一样的原因。
……
“谢谢,我吃饱了。”郑凡拿起手帕轻轻的抿了抿嘴,礼貌的道谢。
“谢什么呀,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不要这么整天谢来谢去了。”
说话的人年龄大概四十多岁,保养得当,即使在家仍然穿着得体,风韵犹存。
郑凡点了点头,“我上楼了。”
那名妇人微笑着点了点头,笑道,“好,学了一天应该也累了,去睡吧。”
郑凡进屋后就把门反锁了。
他在那场和汪洋对战后,就隐隐有了晋级的感觉,有了程璋的前车之鉴,他的晋级很顺利,只是在最后不知为何,突然出现差错,变化来的猝不及防。
他再次睁眼时,看到的就是装饰豪华的房顶,郑凡瞬间绷紧了神经,一个利落的翻身,单身跪在床边,和对面美目大睁的妇人对视。
郑凡几乎是翻身的一瞬间就意识到了自己已经变小了,他仔细感知周围的情况,而后慢慢放松了神经。
“你,你别害怕,我不是坏人,是我老公救你回来的。”对视两秒后,她才想起来解释。
郑凡心里已料想到如此了,顿了顿说,“谢谢,请问这是哪里?”
“华城,我老公南下时,正巧发现了你,于是就把你救回来了。”
郑凡仔细听着,大脑在飞速运转着,她说的很简练,可是郑凡知道,在深山老林救一个莫名其妙的人,绝对不能这么简单。
华城?郑凡不知想到了谁,眼底忽然出现一丝危险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