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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1页)

“我没刷过牙……”刚刚我可是没刷过牙就跟他亲吻了,不知道他有没有想到这个问题。

“不介意的……”他眼底飘过一丝好笑,又踌躇着,“那一日,罗什醉酒,还呕吐过,怕是更难闻。你可介意了?”

“呵呵,是不太好闻。”歪头回想一下,“不过当时可没想过那么多。”

我看向他,夏日阳光把他照耀得明亮清澈,而他比夏日阳光更炽热的笑将我心中的疑惑不安渐渐扫除。我们应该可以的,是么?就算我们的生活习惯,饮食习惯天差地远,就算我们的观念有着千年时空的差距,可是爱是一条不可破的绳索,牢牢绑住了我们。是你,我愿意没刷牙就跟你接吻,我愿意在你面前蓬头垢面,我愿意让你以后逐步看到我的懒散,我愿意去寻找我们中间的平衡点。

而这平衡点,先从最基本的需求睡觉开始。

我们毕竟刚生活在一起,心理上还是有很多顾虑。第二个夜晚我曾试着去睡那张豪华大床,把榻让给他。可是我们俩在各自的床上翻来覆去折腾了大半夜都没睡着,最后还是我鬼使神差地躺到了他的榻上。从那以后,我们就不再做无谓的挣扎,心照不宣地躺到了一起。

所以,ROUND ONE: 爱情WINS!

我们都是初尝禁果滋味,对彼此的身体都无限渴望。但是,他入佛门二十八年,色戒乃佛门第一大戒的观念根深蒂固。所以,就算我们躺在一张床上,就算他的欲望叫嚣得如何激烈,他仍然心有愧疚,矛盾着,挣扎着。可是,理智最终还是向身体屈服,而他抵挡的时间也越来越短。这样一次又一次的屈服,在我们共同生活了十天后,他终于,起码在我看来,在心理上以他自己的理解方式接受了性爱,并开始认真地享受它。

所以,ROUND TWO: 爱情WINS!

这些天的抵死缠绵过后,他并没有太多温存。这我也能理解。毕竟他对女人从来没有花过心思揣度,不知道女人在性爱中最喜欢的不是过程,而是那种相连的感觉。这些,我都可以慢慢教他。可奇怪的是,他要与我分开毯子睡,这就让我有些生气了。他说他三十多年一直独眠,现在多了一个我,怕自己睡相不好,会惊扰到我。于是我耐心地跟他解释,两人相爱,并头而卧,也是一种幸福感。我也是独睡了二十多年,我的睡相也不好,可是,我喜欢生同衾死同穴这句话,这让我感觉自己能真正融入他的生活,跟他唇齿相依。

所以,ROUND THREE:艾晴 WINS!

从那一次小得不能再小的争执后,我们每晚相拥而眠。可是,另一个问题出现了。他的睡相果真不好。他喜欢蜷着身子睡,那么高的个,却蜷成一团,像个虾米。而我最喜欢紧贴着他,感觉他的温暖。于是,不算太大的榻,我们也只占一个小角落,往往深更半夜我被冻醒,原来他把毯子全卷走了。我扯毯子,睡梦中的他还紧抓着不放。这种毯子争夺战发生了几次后,他终于用另一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尽量仰躺着睡,这样我既可以美美地靠在他肩上,也避免了毯子被卷走。只是苦了他,每天早上起来时都要揉一揉肩膀,活动一下脖子。我于心不忍,可他却只是温柔一笑,说习惯就好。

所以,ROUND FOUR: 艾晴WINS!

要改变的,还有睡眠时间。

我在21世纪,跟很多年轻人一样习惯晚睡晚起。有时为了赶论文,通宵熬夜也是常事。来到古代,自然改变了一些作息,每晚十到十一点睡,因为记录考察笔记只能在晚上。不过懒床的毛病一点没改。早上七八点在这里已经是非常晚的上午时间了,我却还是能赖则赖能拖则拖。跟他在一起后,他每晚七八点就睡,早上四点就起来。最初几夜,他先睡,我在书桌旁写日记到十点多。可是却发现每次等我上床了,他还没睡着。在我拷问下他终于说出他对光线和声音都很敏感,一定要等我睡着了,他才能安睡。唉,为了不影响他的睡眠质量,我只好跟着他一起天一摸黑就睡。然后悲哀地发现,我懒不成床了。他四点起来时在我额头轻吻一下,我就能自然醒来,再睡下去就会头疼。于是他在庭院里做早课时,会诧异地盯着我做广播体操,绕着庭院满场呼哧呼哧的跑。

我也开始跟古人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告诉自己,习惯就好。

所以,ROUND FIVE:罗什W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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