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是一场小规模战斗,一方有三十多人,一方只有二十多人,地上还躺着十来人。
秦佑亲惊叫:“大少爷,山匪要赢了。”
“你知道哪些是山匪?”
“知道啊。我们一路来的时候,超过了不少人,我记住了他们的相貌和衣着,被围的那二十来个人都是。大少爷……”
“我不会去的。”
“……”
“不是怕,而是求人不如求己。要想活着,就要拼命,实在不行就逃走。实力不行,逃走不丢人,毕竟命更重要,钱财只是身外之物。”
“大少爷,我看到了那个逃跑的人。哦,就是那个被你杀了一个,剩下的那个。他和两个山匪站在一起。”
“你的视力还真不错,这么远都能看清楚相貌,比我强多了。”
“大少爷,不去帮忙吗?”
“为何要去?”
“他们两个想杀大少爷啊。”
“他逃了。我的时间很宝贵,不能浪费在这种失败者身上。”
“哦。”
在最高山脊上走一段后,秦安宇牵着马,秦佑亲骑着马走上一条下行的山脊,这山脊看起来很长。
走一段以后,秦佑亲问道:“大少爷,这是去林下宗吗?”
秦安宇笑问:“去那里的话,需要走这崎岖山路吗?”
“也是哦。”
“丫头,你是想睡觉了吧?”
“不想啊。大少爷为什么这么说?”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
好多牛人说,这本书越后面越精彩,可能前期是因为作者太菜比吧...
《绯梦》作者:糯米甜糕文案大四那一年,周知韵捡到了一只狼狈的小野狗。雨夜里,少年抱着膝盖,蜷缩在路边,眼神凶狠,戾气横生。仿佛她再靠近一步,他就要冲过来将她撕碎似的。龇牙咧嘴的小野狗。不错。周知韵看得有趣。她提溜着小野狗的尾巴,将他带回了自己家。-三年后,周知韵孑然一身回到了这座城市。阴差阳错,她找到了一份很特别的工作...
大唐身受天恩盛宠的万寿公主因疾薨逝,春秋仅仅一十有七。一个小贼悄悄打开阴森地宫,却发现公主是被生生活埋,一张狰狞的魌头面具盖在她的脸上宫闱暗藏杀机,朝堂波谲云诡,江湖风起潮涌……——都跟他俩没太大关系你骑着驴,我牵着绳,以西天取经的阵容,苦苦奔赴东方投奔兄长最烦恼是旅费捉襟见肘,衣食住行一日三餐,每到一地总遇大案,遇到大案就变嫌疑人限定……————————————本文是以唐代中后期为背景的架空文,故事和人物都没有原型,重传奇冒险,轻悬疑探案...
伟大光明先进的二十一世纪 一个在山里呆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古董 为了重振宗门,借了具肉身,揣着银两和大洋 下山进城了 然后他发现,重振宗门这件事,场地、盖房、装修、人工、社保……桩桩件件,当代创业真的很艰难 钱也不好挣,工也不好打,肚子饿的时候,只能靠吃孤魂野鬼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 卫家爹不疼娘不爱的大儿子在失踪数月后被送了回来 突然性情大变,喜怒不定,武力值超标,看谁不爽就打谁,日天日地 孙子也不好好当了,戏也不好好拍了,成天风里雨里搞封建迷信 这怎么了得? ———————— 一个大师的致富经,主角日天日地万人迷,锅碗瓢盆孤魂野鬼山珍海味什么都吃,非常奢靡不要脸 本故事纯属虚构,专业知识全是扯淡,神经病风水文,主受...
清境,虽然已经读到博士二年级,其实才二十三岁,看起来就像只软绵绵的干净可爱的小白兔,本来以为仅是一次非常平常的教研室聚会,却在会所里因为见义勇为而得罪了不好惹的大人物冯锡。而冯锡什么样的美色没有见过,却不成想会被傻乎乎的单纯的清境吸引住,从此强取豪夺,用尽手段,只想把他绑在身边!第一章清境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一个乖巧得像只可爱的白兔的大男生,走出门,没人会觉得他是已经读到博二的博士生,只觉得他像个高中生,而且还是个懵懂的低年级高中生,那些从s大附属中学走出来的学生,看着也比他成熟多了。每年进教研室来的师弟师妹们,第一次见他,还以为是在教研室做创新课题的本科生,在得知他是师兄之后,全都跌破眼镜。其实,清境的年龄一点也不大,十五岁多就上了大学,刚进大学时,才一百五十几公分,在一干同学面前,大家还以为他是小学生,这几年在这所学校里成长起来,也总算有一百七十几公分了,虽然面相依然稚嫩,但总算被认为是小学生的时候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