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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1页)

小姑娘名唤公仲妩, 是宜阳君公仲廉的三女儿, 亦是李恪昭的表妹。

毕竟李恪昭是君王公子,小时长居遂锦, 后又往蔡国为质数年;而公仲妩从前并未离开过宜阳府,今次还是沾着弟弟公仲茂的光,才有机会过到距宜阳不足百里的屏城来走走。

因此李恪昭与她虽是表亲, 但今日才头回相见, 生疏得与路人没两样。

被撞见自己缠着妻子腻腻歪歪, 李恪昭并非不尴尬的。但他素来遇事端得住,冷脸一绷便似无事发生。

“寻公仲茂?”他面无表情地发问。

公仲妩垂下红脸使劲点点头。

李恪昭道:“天枢将他送回客院了。”

公仲妩得了弟弟去向, 心下踏实许多, 虽面红耳赤, 却依然有规有矩地福礼告辞。只是从始至终眼睛一直瞧着地, 不敢看人。

待她离去, 李恪昭才没好气地撇撇嘴, 转身牵了岁行云就走。

岁行云目光斜斜睇着他:“你脸红了。”

“既给你了,这便是你的脸。”李恪昭轻瞪她。

两人双双憋着笑, 有一句没一句地抬着杠,便回到了主院。

让主院侍女帮忙备了沐浴用的热水后, 岁行云便自行回寝房取换洗衣衫。

进房时李恪昭已换了素雅月白袍, 负手立在小圆桌前望着她。

小圆桌上放着个细长的雕花楠木匣。

岁行云上前,好奇地将匣子打开。是一柄五尺长刀。

端看那威仪华美的刀鞘, 就能窥知其精工细作的程度绝非寻常。

当世身份贵重者多佩双刃长剑。

《武经》言其“横竖可伤人, 击刺能透甲, 生而为杀”;又因其在规制上兼具武将礼器之能,因此被尊为“百兵之王”。

如此相较而言,长刀在当世便不太受高位者青睐,只常见于市井武者使用,外观大都朴拙粗糙,甚少如眼前这柄般匠心昭彰。

那年在仪梁初进西院随叶冉习武习兵的第一日,叶冉让岁行云从兵器架上自选兵器时,她便毫不犹豫地选了长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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