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德胡米并不大,昨天下午席琳酒馆的事情很快传遍了全城,很快就知道了酒馆的新老板是个慷慨和善的法师学徒,尽管由于红袍的统治,塞尔人对于法师的态度颇有敬畏,但是并不代表他们就是敬而远之——毕竟以塞尔的体制他们的近远亲里也许就有红袍会的人,这么多年也见怪不怪了,所以对一个穿黑袍的学徒还真没什么太可怕的,小城平常一潭死水,如今有了变化,总而言之,市民对潘尼还是抱着欢迎的态度。
所以潘尼一夜之间成了名人,早晨酒馆开门,还有人友好地朝他打招呼,一会儿,有两个人走进酒馆,潘尼还奇怪这么早就有来喝酒的,这两人一开口,原来是厨师和吟游诗人,特来应聘,他一阵纳闷,虽然酒馆里确实缺这两个人,但是他还没开招聘启事呢。
“是黑马与苍月的奥根老板吩咐我们来的,他说您一定会给我们个好价钱。”那个敦厚的厨师如此说。
黑马与苍月,潘尼想起了薇卡那个成熟妩媚的大美人,恍然地点了点头,然后堆出一脸微笑:“二位可以上岗了,工钱从优,月末还有提成。”
“谢谢老板。”
酒馆工作一切就绪。
现在的潘尼可以用心想想别的事情了。
他回到房间,打开法术书,开始研习法术,他一共可以学习七个一级法术,现在才有两个,他接下来的学习列表包括:燃烧之手,黑暗口袋,忍受元素伤害,油腻术,衰弱射线。
昨天他晚上抽空试验了几次,将黑暗口袋和衰弱射线实验成功,前者是召唤一个装满各式工具和小刀的魔法口袋,后者则能把一个活蹦乱跳的战士变成四肢无力的重病号,都非常实用。
剩下几个法术,防护系的忍受元素伤害他仍然没有太多进展,而燃烧之手和油腻术虽然已经被他辨识了七八分,但是这两个法术有一定的破坏力,所以还要找到外面实验。
他到了后院,试了几次,浪费了全部四个法术位,用油腻术将一条清水沟变成浑水沟,又放了一把火,时间过得飞快,而与此同时,另一条街道上,对于这所改头换面的酒馆的讨论还在继续。
“小姐,你为什么把我们的厨师和吟游诗人都送给那间豺狼人酒馆了?”
“哦?你难道认为我们有足够的资本和一家红袍背景的酒馆抢夺生意?”薇卡转过头来,浅浅一笑:“奥根,如果他们做不好生意也就罢了,但是那个新老板是个很有趣的小dd。”
“呃……不过小姐,我们这样,又不知多久才能赚到能让老爷满意的钱。”奥根有些懊丧,但也知道薇卡说得对,如果那间酒馆开得不好,也就罢了,若是生意有了起色,起了利害冲突,相隔一街之远的黑马与苍月就好像黑夜里的灯光一样刺眼。
“做生意的路子有的是,总有钱赚。”薇卡悠悠地笑了笑,望向窗外:“而且我认为那个小dd会给我带来惊喜。”
“是么,小姐。”奥根无话可说了。
“今天是魔力之日,我们要去渥金女神的神庙参拜,准备一下吧,希望女神能给我们指一条新路。”
“好的,好的。”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
好多牛人说,这本书越后面越精彩,可能前期是因为作者太菜比吧...
《绯梦》作者:糯米甜糕文案大四那一年,周知韵捡到了一只狼狈的小野狗。雨夜里,少年抱着膝盖,蜷缩在路边,眼神凶狠,戾气横生。仿佛她再靠近一步,他就要冲过来将她撕碎似的。龇牙咧嘴的小野狗。不错。周知韵看得有趣。她提溜着小野狗的尾巴,将他带回了自己家。-三年后,周知韵孑然一身回到了这座城市。阴差阳错,她找到了一份很特别的工作...
大唐身受天恩盛宠的万寿公主因疾薨逝,春秋仅仅一十有七。一个小贼悄悄打开阴森地宫,却发现公主是被生生活埋,一张狰狞的魌头面具盖在她的脸上宫闱暗藏杀机,朝堂波谲云诡,江湖风起潮涌……——都跟他俩没太大关系你骑着驴,我牵着绳,以西天取经的阵容,苦苦奔赴东方投奔兄长最烦恼是旅费捉襟见肘,衣食住行一日三餐,每到一地总遇大案,遇到大案就变嫌疑人限定……————————————本文是以唐代中后期为背景的架空文,故事和人物都没有原型,重传奇冒险,轻悬疑探案...
伟大光明先进的二十一世纪 一个在山里呆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古董 为了重振宗门,借了具肉身,揣着银两和大洋 下山进城了 然后他发现,重振宗门这件事,场地、盖房、装修、人工、社保……桩桩件件,当代创业真的很艰难 钱也不好挣,工也不好打,肚子饿的时候,只能靠吃孤魂野鬼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 卫家爹不疼娘不爱的大儿子在失踪数月后被送了回来 突然性情大变,喜怒不定,武力值超标,看谁不爽就打谁,日天日地 孙子也不好好当了,戏也不好好拍了,成天风里雨里搞封建迷信 这怎么了得? ———————— 一个大师的致富经,主角日天日地万人迷,锅碗瓢盆孤魂野鬼山珍海味什么都吃,非常奢靡不要脸 本故事纯属虚构,专业知识全是扯淡,神经病风水文,主受...
清境,虽然已经读到博士二年级,其实才二十三岁,看起来就像只软绵绵的干净可爱的小白兔,本来以为仅是一次非常平常的教研室聚会,却在会所里因为见义勇为而得罪了不好惹的大人物冯锡。而冯锡什么样的美色没有见过,却不成想会被傻乎乎的单纯的清境吸引住,从此强取豪夺,用尽手段,只想把他绑在身边!第一章清境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一个乖巧得像只可爱的白兔的大男生,走出门,没人会觉得他是已经读到博二的博士生,只觉得他像个高中生,而且还是个懵懂的低年级高中生,那些从s大附属中学走出来的学生,看着也比他成熟多了。每年进教研室来的师弟师妹们,第一次见他,还以为是在教研室做创新课题的本科生,在得知他是师兄之后,全都跌破眼镜。其实,清境的年龄一点也不大,十五岁多就上了大学,刚进大学时,才一百五十几公分,在一干同学面前,大家还以为他是小学生,这几年在这所学校里成长起来,也总算有一百七十几公分了,虽然面相依然稚嫩,但总算被认为是小学生的时候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