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十九
大三暑假前搬校区,从郊区搬到市区。同学们可以互相挑选室友,重新组合,一些本地走读的学生也还想要在寝室里占个位置,也有人数凑不成整数跨班跨系住一起的,加上老校区本身住宿条件相比较而言要差一点,住得可以说着实是有些乱。
英文系的男生有不少都单了出来,都被分到了隔壁楼,和体育系的男生一起住。其中苏墨和同寝室的梁彬巧了,是和两个大四生住一起。住进去一个月了也没有见过两男生到底长什么样,先还以为是走读生,后来才知道原来是两插班生,只是在他们jiāo大的体育系挂个名,平时基本算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类型。
梁彬倒是挺高兴的,两个人住一个寝室实在是再舒服不过的事情了。整天耳根子都清净地不得了,再不用听本地男生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说听不懂的鸟语了。而且苏墨人脾气实在是好,有时候梁彬犯懒了,贱兮兮地求上一求,苏墨就能帮他把泡了好几天的衣服洗了。因为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衣服泡在水槽里久了,整个屋子都能闻着味了。
体育系的男生性格多是大大咧咧的,不到一个月,两个系的人就在一起混熟了。晚上一块抽烟打牌chuī牛联机玩游戏。天热,所有寝室门都大开着,熄灯以后大家就穿着裤衩各自躺在chuáng上隔空在一起议论系里的美女。
苏墨的人缘是顶好的。特别体育系的男生都爱跟他开玩笑,脾气好是一方面,还因为他很"贤惠"。也不知道梁彬是在哪个寝室里打牌的时候chuī牛一时chuī漏了嘴了,夸苏墨人特好,爱gān净,还帮他洗过衣服。好家伙就这最后一句给chuī出了问题了,第二天开始,有几个爱开玩笑的哥们见着苏墨就喊着让给洗衣服。男生得多懒啊,体育系男生更是懒虫里的战斗机,整天到处哄妹子给他们洗臭袜子。可倒好,他们楼有个现成的,这哪能放过。就算占不着便宜也要过过嘴瘾。
倒霉的梁彬,从此以后苏墨再没给他洗过衣服。对于老爱开玩笑的,苏墨心情不好的时候也要瞪眼睛的,可惜体育系的个个都是大长腿,闹起来的时候他一个也追不上,就算追上了也根本打不过。
第一次见到丁竞元时的情景,苏墨至今还记忆犹新,原因无他,他的脾气太坏了,想不深刻都难。
十月底的天气,早上还出得大太阳,到了下午就yīn云密布了。上完专业课,苏墨紧赶慢赶地往宿舍跑,到底没有来及,还没到楼下呢,雨就下来了。苏墨脚下没停,把包顶到了头上,一口气跑上了三楼,开了门就往阳台冲,手里的包随便往就近的书桌上一扔,手忙脚乱地开始收衣服。在这期间,苏墨听到房间里头有动静,他以为是梁彬回来了,就头也没回地招呼了一句:"回来了?你这回可懒着了,衣服泡了那么多天得亏没洗。"
等到苏墨抱着淋湿的衣服转身进来的时候,看到站在屋子中间的男生,一下就有些愣住了。苏墨本身个头不算矮,穿上运动类的鞋子一米七五是有的,但是自从住到这栋楼以后,整天跟一些体育系的大长腿们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苏墨早就承认自己是个矮子了,尤其是站在像面前这样的大个子的跟前的时候。
男生很高很壮,高鼻薄唇,蓄着一头短发,一身宽大的黑色运动服,袖口撸到手肘露出结实的小臂,拉链敞了一大半,里头是结实的胸肌和白色的背心——这男生就是丁竞元了,苏墨第一眼见着丁竞元的时候其实还是挺有好感的,觉得他看上去着实是很帅。显然他也是淋了雨了,头发此时正往下不停地滴水。男生并不看人,面无表情地一手正握着一叠抽纸另一手在使劲往外抽,他脚边此时扔着一个大包一个小包,上面都是雨水——那包正是苏墨的,很显然是被男生从桌子上扯下来直接就丢到了地上了。
《《救命》by年终》《救命》by年终小说全文番外_白双影成松云《救命》by年终,救命作者:年终简介:最近,邪祟界流行一个恐怖传说:追杀人类时,切勿接近穿红t、喊救命的男青年,也不要接触此人身边的古怪男艳鬼,否则会遭受巨大精神创伤。自信的妖魔鬼怪们:真的吗我不信,我来试试看。后来,邪祟首领捏紧茶杯,语气凝重:“您究竟想怎样?”他对面的红t青年腼腆一笑:“我想加入你们,可以吗?”...
若助人行善事为善,那助人行恶事,又是否真的为恶?带着诸多疑问,携冷静、狡猾与理性的心,他名叫麓沐阳,是才刚步入二十代的青年。接过老师颁给他的委托,带着多样的魔法道具,回到自己故乡,一座隔绝人世的冰雪之城,一座没有魔法痕迹的国度。委托内容为隐.........
普通人总是在幻想财富自由,美女、豪车、游艇......相比各种物质,楚方更加想要一份真挚感情,伴着他下半生悠然见南山。。。。。。。......
这个世界有妖魔鬼怪、魑魅魍魉,有奇术异法,也有权谋相争,但在接受过现代教育的穿越者眼中,探索未知永远摆在第一位!(正经脸) 加入枢密府是为了学术研究 勾搭女妖是为了学术研究 一切都是为了研究,研究就是一切! 公主:跟我造——也是为了研究吗! 夏凡:那是为了创造研究的环境和培养研究的下一代! PS:选词填空,不是造人。...
《来艹你》来艹你小说全文番外_陈蓉蓉然而来艹你,?简介:这是一个现代童话。夜莺爱上了国王,忘记自己是一只小鸟,飞到他的窗前整夜唱着人类的情歌。可是,终有一天她会想起自己是一只小鸟,回到森林与田野中去。国王爱夜莺吗?我想是的。那为什么要放她走?造一座金笼子让她留在身边不好吗?...
在寿宴上,一个穿蓝衣的少年带着一块桂花糕闯入了只有十岁的百里锦书的世界,从此百里锦书就很执着于蓝衣和桂花糕。可惜六年过去了百里锦书依然不知道那个在自己伤心时安慰自己的小哥哥到底是谁,直到她的未婚夫在提起他的童年趣事时她才知道自己一直在寻找的人就在自己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