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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我, 他不喜欢我……”
可以稳稳拉开弓弦、射出利箭的手指拨弄花瓣,陆岁京百无聊赖地摘秃了玫瑰。
花是室友告白失败剩下的,被他短短几小时内薅了个干净。
别人若是推门进来一看, 会发现满桌的玫瑰花,估计分不清寝室里失恋的究竟是谁。
陆岁京趴在书桌前,手上握着绿色的被剪刺的枝干,抬起眼沉沉地盯了一会。
说到“不喜欢”的时候,恰好没有花给他挥霍了。
他想,算了, 自己才不会迷信这种东西。
陆岁京索然无味地撇了撇嘴, 无意发现地上居然还有一束, 又捡了起来开始玩。
他做得很专心, 即便“容念”坐在桌边, 三番两次地试图搭话,也没有分走丝毫注意力。
最终在黄昏的余晖里, 幻觉渐渐变得透明, 直到消失不见,整个过程陆岁京浑然未知。
“他喜欢我。”
陆岁京抚过真正意义上的最后一片,没有将其直接拔下来, 而是抬起指尖, 撩了下花瓣。
他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思想立即从科学主义退回封建时代。
就是喜欢我。他在心里说。
回到寝室的室友被吓了跳,纳闷:“卧槽,你搞哪一出啊?”
另外一个室友匪夷所思:“不会是在数花瓣吧?!”
陆岁京不假思索地否认道:“怎么可能这么无聊?”
他在外人眼里, 一向又酷又随性, 室友们见状也便打消了猜测。
可实际上, 陆岁京就是个任性的幼稚鬼。
至少容念是这么以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