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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懂事收了声,屏息等待这一社团历史时刻尘埃落定。向文位处视线中心,却说不出只言片语。数十公分距离再看许咏琪,鼻尖眉眼,棱角轮廓,流云般舒展的一双眼睛,多像她,多像香港坟场那张芥樱十七岁的学生证相片,原来美人是不会老去的,即便再多少年过去,这世上依旧没有比她更好看的女子。
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
他如今而立。望著面前场景,好似花了整整两年,方才终于知觉,芥樱确确实实,已经死了。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她的笑都是死的,她的开心都成了旧日定格的留影,无论他将许咏琪如何捧作掌上明珠,不必再有什么婚礼,她已经不再是她。人到中年,终于得子,真是喜事。真是喜事。
洗衣街与太子道交界的路口斜巷,芥樱就死在任教的中学后门。生别离,求不得,方知怨憎会。那日半岛落雨,凄凄哀哀,淅淅沥沥,仿若要冲刷此地时隔十年,于昨夜再度重绘的犯罪痕迹,向文得到消息时,正在粉岭应酬一场高尔夫球局,至于他究竟迟到多久,已经无法回忆,亦不必多余回忆。只记得那时他的知觉格外滞缓,心口便如此刻站在病床前,忽然弥漫开一片乳白色的雾气,于是什么也感受不到,自深巷尽头,穿着旗袍,躺在地面的身影撞进视线的那一刻起,一切感官便自他体内剥离去了。成年后的芥樱钟爱旗袍,总是高领,总是垂过了小腿,圆襟的,方襟的,双襟的,百合的,凤仙的,草绿的,真丝的,绵绸的,蕾丝的,银通的,彩通的,山茶,萱草,缠丝藤花,蝴蝶兰,将所有她喜欢的花,都做成旗袍,穿在身上。所以向文为她选了有衣帽间的公寓,即便离元朗太远,即便离警署太近。
她真是他见过最爱旗袍的女子,她穿的每一件旗袍都成了他见过最美的裙子。她这样地爱这样过时的东西,哪怕到死,都穿了她最喜欢的那身旗袍。小朵的,蕾丝的,红色的玫瑰自被撕碎的裙角,热烈地恣意地从她月白色的身上开到了鸦青色的地面上去。
然后他看到了他的眼前的、身边的、心上的人,他看着她,看着她,此刻与此后都将只有他看着她。他看到一条被扯断了的细线,一半在她胸前,胸口像是一块犁过的田,一半落在路边的污水里,打湿后便像是一条扭捏的虫。看到那条细线的一刻,那被血染红的玫瑰自地面又开到了他的身体里,带着所有的荆棘,盛开成一种迫紧了呼吸的热烈的热烈的热烈的疼,自胸腔向四肢百骸席卷蔓延,而那疼痛是如此剧烈如此剧烈地提醒着他,唯有生是感知疼痛的前提。
而他会永永、远远,永永远远活在这种疼痛里。他从她攥紧的手心里,一点点抠出了一块沾血的玉佩,他不知道她怎么能够握得这样紧,亦或只是他根本地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到了最后,原来最干净的只有那块蝴蝶玉佩。
每只蝴蝶平均只有七天寿命,可自卵发育到成虫却需要漫长三个月周期。他凡十七年追逐一只蝴蝶,却不曾想过这份爱在他的生命中,本就只该昙花一现。
你知不知道,蝴蝶是很可怜的,那时他们第一次去花墟道上找Tobago,一只蝴蝶停在芥樱的肩头,她用指尖接了那小小的生物,伸向了天空,雄性蝴蝶在交配后第三天便会失去生命,而雌性蝴蝶完成生产后,也很快会追随而去。
后来她将一只手臂横搁在半开的车门上,回过头来,问他,你喜不喜欢这结局?
眼泪终于滑落了,然后便再不能停,眼前只剩下了两种颜色,一部无声默片,他见过蝴蝶,然后那蝴蝶飞走了,他见过梵高,可原来这世界非黑即白,本就没有什么油画。
原来是那一夜的月亮骗了他,原来是那一日的黄梅调便已将一切告诉了他。他向文改得了新记的运,那便是他命里早注定,欺他以为是他的功劳,但命里本无,怎生也不会再有,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他改不了这结局。
香港是世界上最迷信的城市,一命二运三风水,一字之差,命与运却太远。终于明白这一点,那段人尽皆知,对方当初却不愿讲给他的故事结局,影片的结尾,梁山伯得知英台出嫁,相思成疾,今生无缘,寄出绝笔信一封,当祝家花轿路过梁生南山墓前,忽然天有风云惊变,电光幻影里,坟墓开裂。
送亲众人此起彼伏惊号中,祝英台起身拭泪,毅然一跃而入。霎时风停雨霁,日暖天和,缈缈玉烟中,墓冢翩翩飞出一双蝴蝶。
可化作蝴蝶,还会记得前世爱恨吗?他又怎敢与梁祝与罗朱类比,他同芥樱,生无名份,死亦不能同穴,他的恋爱他的痴心他的妄念他的勇气,到头来不过一场可笑至极的闹剧。后来连她墓碑上那一张照片,他也只能站在很远一块地方,遥遥望上一眼。
那时他望向那张照片,便如此刻面前的许咏琪望向自己,他将决定权交还到她手中,只轻声道:“就用个你喜欢的名字吧。”
许咏琪微笑道:“我早就想过,如果是女孩,便叫潼潼,如果是仔仔,便不用叠字,只叫向潼。你觉得好吗?”
病房里只有消毒水的气味,没有晚香玉、没有雪松木、没有Tobago、没有甜栗,于是他对她说:“只要你喜欢,怎样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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