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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那个高瘦男人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沉默着越走越近,一股尸体的臭味飘了过来,这时候我们才发现他的皮肤灰白没有血色,上面长满了斑斑点点的尸斑,就像是末世游戏里的丧尸一样……”
“乔治先生以前参过军,他立刻就从怀里掏出了枪,那是一把转轮手枪,乔治先生用枪指着越走越近的高瘦男人,大声警告他不要再靠近
至于望江楼建于何时,已没有人知晓,换了多少老板,只怕也没人记得!
几番接触下来,她觉得要么是姐姐和家人对姜铭有偏见,要么就是这男人一直在自己家人面前扮猪吃老虎了。
龙飞云似乎并不着急,四处走着!当他走到街心时拍拍手道:“各位,我这有一个问题,谁能答上来,这五千两银票就是他的!”说罢扬起了手中的银票!
“丫儿的那厮给脸不要脸,走,二哥,咱哥俩不行再去教训教训他!”张三爷啃完鸡腿,像只大熊熊瞎子一样舔了舔自己的手掌。
“英俊你没事就好,吓死我了,我以为你被他们吃掉了呢,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龙妙妙一边哭一边说道,发泄着心里的恐惧不安。
大殿很空旷,圆顶造型,有数根粗壮的柱子支撑,四周帷幔点缀。
而今天,司徒家的一言堂瞬间被分崩离解,这怎能不让人震惊!难道这许久以来的医药行业龙头的位置终于被人撼动了吗!?
牛三斤错了,他以为自己的肘锤足以令唐牛松手,可他忘了唐牛是出了名的拼命,后颈处一阵湿热,那是唐牛喷出的鲜血!
天明道:“对了,问你件事情,你在这里,见过我母亲吗?”天明这么问,是因为他知道荆轲与骊姬是同一天死的。说不定,他们在鬼界相遇了。
清醒隐忍但忍不了会发疯的教授攻×矜持忠诚但努力尝试死缠烂打的小狗受 一次意外,沈榆重生回到了四年前。 彼时母亲再婚,与继父见面的第一次家庭聚会之前,沈榆被告知他将会有一个哥哥。 “知道了。”他确实很早就知道了。 继父介绍他和温遇旬认识:“这是哥哥。” 四人的晚餐氛围其乐融融,他和温遇旬也如父母期望的那样,表现得兄友弟恭。 两位父母甚是满意,只是没料到在饭桌上的和睦美满全是假的。 春日凉夜,入梦酣然。 沈榆借宿在温遇旬家中,零点过半,父母都睡了,客房门却被另一位主人敲开。 前男友多年未见,温遇旬站在门口,欲言又止一言不发。 一腔心事藏了整顿晚饭,沈榆说不好自己什么心情:“我不会把我们以前的事情说出去的。” “哥哥。” *无血缘关系 *医学奇迹...
灵气复苏带来生物进化的狂潮,只有人类无法吸收灵气,来到生物链的最底端后,灵纹的诞生保留了最后一丝人类生存的希望。洛宇,身患怪病无药可治,在某一天,他的体内出现了另一个自己开始与他争夺自己的身体。刻画在身上的神秘灵纹以及梦中的星空世界,面对体内虎视眈眈的另一个自己,洛宇一步一步探索着未知的一切。一个身患怪病的将死之人......
《生命之塔(无限)》作者:镜飞文案: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
【白切黑纯情美攻(方应琢)X恶毒直男帅受(秦理)】 我从小在山区长大,18岁那年,我遇到一个来镇上拍毕设的大学生。 那人叫方应琢,暂时借住在我家,从那天起,他就变成了我最讨厌的人。 讨厌他那张雌雄莫辨的漂亮脸蛋,讨厌他说话轻声细语,讨厌他身上的淡淡香气,讨厌他送我的太妃糖和昂贵相机。 这一切都让我觉得又虚假又恶心。 毕竟他是鸿鹄,我是燕雀,我们本不同路,也不需要结局。 * 几年后,我与方应琢偶然重逢,却被他撞见我与陌生的男男女女纠缠。 酒吧的暧昧灯光下,方应琢看着我,目光晦暗不明。 我笑道:方应琢,都来这种地方了,就别装得清清白白吧。当年玩玩而已,你怎么还当真了? 他却一把夺下我手中酒杯,声音毫无温度:秦理,我陪你接着玩玩。 * 对方应琢,我艳羡过,嫉妒过,也曾想过将他拉下神坛、拖入深渊,与我一同沉沦。 可我早该有所预料,我何尝不是主动戴上镣铐,困住自己,再也无法挣脱。...
核舟界充盈天地灵气,在这个世界里,无数人能够活下去已经是竭尽全力,但仍有人为了守护家人与创造美好未来而努力。杨研,一届凡人,同样是以守护家人创造美好未来而不懈努力者,在他的旅途中结识了无数伙伴,而最终的敌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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