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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我也得了个知冷热的。我容人,你也容人,咱们四个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2「神经大条镖师x绿茶苗疆圣子」
裴家二姑娘裴蔷是个不守闺训的,女扮男装走镖营生,惹得满城闲话。
这几日忽有奇闻,传她闲话的都口舌生疮,烂得脓血淋漓。
裴蔷晓得了,只叹气:“这冤家,终是来了。”
她寻到城南暗巷,迎头撞见个身段风流的美人儿。
美人褪了钗裙,露出男相,一双眼灼灼:“姐姐是替那起子贱人来讨情的?还是,来会我的?”
3「花心作死小能手x封建大爹摄政王」
裴家三姑娘裴菱,见两个姐姐招赘艰难,便学渔翁撒网,将趸来的荷包散于各色郎君。
独有个开武馆的男人日日黏缠着,要她明媒正娶。
裴菱嫌他腻烦,便断了往来。
谁知老裴太医六十寿宴上,摄政王驾临,满府战栗间,裴菱抬眼一瞧。
那紫袍玉带威仪赫赫的,不正是昔日那黏人的冤家?
更险的是,今儿满堂宾客凡是年岁相当的男子,怀里都揣着她散出去的荷包。
若教那阎王似的冤家瞧见……
裴家全家穿到古代了,一家子努力数年,成功地把全家从京城努力到了云南。
好容易得遇恩典回京,裴大|奶奶却更难受了。
她看着三个宝贝闺女招来的赘婿们,差点晕过去。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
好多牛人说,这本书越后面越精彩,可能前期是因为作者太菜比吧...
《绯梦》作者:糯米甜糕文案大四那一年,周知韵捡到了一只狼狈的小野狗。雨夜里,少年抱着膝盖,蜷缩在路边,眼神凶狠,戾气横生。仿佛她再靠近一步,他就要冲过来将她撕碎似的。龇牙咧嘴的小野狗。不错。周知韵看得有趣。她提溜着小野狗的尾巴,将他带回了自己家。-三年后,周知韵孑然一身回到了这座城市。阴差阳错,她找到了一份很特别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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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光明先进的二十一世纪 一个在山里呆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古董 为了重振宗门,借了具肉身,揣着银两和大洋 下山进城了 然后他发现,重振宗门这件事,场地、盖房、装修、人工、社保……桩桩件件,当代创业真的很艰难 钱也不好挣,工也不好打,肚子饿的时候,只能靠吃孤魂野鬼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 卫家爹不疼娘不爱的大儿子在失踪数月后被送了回来 突然性情大变,喜怒不定,武力值超标,看谁不爽就打谁,日天日地 孙子也不好好当了,戏也不好好拍了,成天风里雨里搞封建迷信 这怎么了得? ———————— 一个大师的致富经,主角日天日地万人迷,锅碗瓢盆孤魂野鬼山珍海味什么都吃,非常奢靡不要脸 本故事纯属虚构,专业知识全是扯淡,神经病风水文,主受...
清境,虽然已经读到博士二年级,其实才二十三岁,看起来就像只软绵绵的干净可爱的小白兔,本来以为仅是一次非常平常的教研室聚会,却在会所里因为见义勇为而得罪了不好惹的大人物冯锡。而冯锡什么样的美色没有见过,却不成想会被傻乎乎的单纯的清境吸引住,从此强取豪夺,用尽手段,只想把他绑在身边!第一章清境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一个乖巧得像只可爱的白兔的大男生,走出门,没人会觉得他是已经读到博二的博士生,只觉得他像个高中生,而且还是个懵懂的低年级高中生,那些从s大附属中学走出来的学生,看着也比他成熟多了。每年进教研室来的师弟师妹们,第一次见他,还以为是在教研室做创新课题的本科生,在得知他是师兄之后,全都跌破眼镜。其实,清境的年龄一点也不大,十五岁多就上了大学,刚进大学时,才一百五十几公分,在一干同学面前,大家还以为他是小学生,这几年在这所学校里成长起来,也总算有一百七十几公分了,虽然面相依然稚嫩,但总算被认为是小学生的时候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