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鲜血,浓稠而暗红,立刻从他脑后汩汩涌出,迅速在他身下蜿蜒开,与地上的积水混合在一起,晕染开一片触目惊心的暗色。
东方欲晓死死咬住了自己的嘴唇,用力到尝到了一丝腥甜。
他强迫自己冷静,将身体紧紧贴在冰冷粗糙的墙壁上,指甲深深掐进了掌心。
不能动,现在出去,不仅救不了人,自己也会暴露,所有的线索就真的全部都断了!
他眼睁睁看着那个壮硕男人蹲下身,探了探苟经理的颈动脉,然后冷漠地摇了摇头。
“处理掉。”壮硕男人站起身,语气平淡得像在吩咐丢掉一袋垃圾,“老地方,世纪大桥。做得像意外。”
“明白。”另一个男人收起甩棍,利落地开始收拾现场,将苟经理的尸体拖向阴影深处,同时清理着地面的血迹。
“搜他身,所有东西,一张纸片都不能留。”壮硕男人补充道。
东方欲晓看着那人从苟经理西装内袋里,摸出了一个皮夹,一部手机,还有…一个巴掌大小、看起来十分普通的深蓝色硬壳笔记本!
账本?还是别的什么?
他的心再次提了起来。
那里面,会不会有水衿演用生命换来的秘密?
拿着笔记本的男人随手翻看了一下,似乎没发现什么特别,刚要把笔记本和其他东西一起扔进旁边准备好的一个黑色塑料袋里,壮硕男人却忽然开口:
“袋等,拿本子拿过来。”
他接过笔记本,就着昏暗的灯光,仔细地看了看封皮和内页,甚至凑近闻了闻,眉头微蹙,似乎在判断着什么。
最终,他还是将笔记本扔回了塑料袋:“没什么特别的,一起处理掉。”
东方欲晓心中一阵失落,但紧接着又是一凛。
他们所谓的“处理掉”,显然不是简单的丢弃。
他必须知道这个“老地方”是哪里!
他屏息凝神,看着那两个男人动作迅速地将现场处理得差不多,然后其中一人(那个稍矮的)将黑色塑料袋扎紧,扛起被卷起来的、用雨衣粗略包裹的苟经理的尸体,走向仓库另一侧一个不起眼的小门。
清醒隐忍但忍不了会发疯的教授攻×矜持忠诚但努力尝试死缠烂打的小狗受 一次意外,沈榆重生回到了四年前。 彼时母亲再婚,与继父见面的第一次家庭聚会之前,沈榆被告知他将会有一个哥哥。 “知道了。”他确实很早就知道了。 继父介绍他和温遇旬认识:“这是哥哥。” 四人的晚餐氛围其乐融融,他和温遇旬也如父母期望的那样,表现得兄友弟恭。 两位父母甚是满意,只是没料到在饭桌上的和睦美满全是假的。 春日凉夜,入梦酣然。 沈榆借宿在温遇旬家中,零点过半,父母都睡了,客房门却被另一位主人敲开。 前男友多年未见,温遇旬站在门口,欲言又止一言不发。 一腔心事藏了整顿晚饭,沈榆说不好自己什么心情:“我不会把我们以前的事情说出去的。” “哥哥。” *无血缘关系 *医学奇迹...
灵气复苏带来生物进化的狂潮,只有人类无法吸收灵气,来到生物链的最底端后,灵纹的诞生保留了最后一丝人类生存的希望。洛宇,身患怪病无药可治,在某一天,他的体内出现了另一个自己开始与他争夺自己的身体。刻画在身上的神秘灵纹以及梦中的星空世界,面对体内虎视眈眈的另一个自己,洛宇一步一步探索着未知的一切。一个身患怪病的将死之人......
《生命之塔(无限)》作者:镜飞文案: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
【白切黑纯情美攻(方应琢)X恶毒直男帅受(秦理)】 我从小在山区长大,18岁那年,我遇到一个来镇上拍毕设的大学生。 那人叫方应琢,暂时借住在我家,从那天起,他就变成了我最讨厌的人。 讨厌他那张雌雄莫辨的漂亮脸蛋,讨厌他说话轻声细语,讨厌他身上的淡淡香气,讨厌他送我的太妃糖和昂贵相机。 这一切都让我觉得又虚假又恶心。 毕竟他是鸿鹄,我是燕雀,我们本不同路,也不需要结局。 * 几年后,我与方应琢偶然重逢,却被他撞见我与陌生的男男女女纠缠。 酒吧的暧昧灯光下,方应琢看着我,目光晦暗不明。 我笑道:方应琢,都来这种地方了,就别装得清清白白吧。当年玩玩而已,你怎么还当真了? 他却一把夺下我手中酒杯,声音毫无温度:秦理,我陪你接着玩玩。 * 对方应琢,我艳羡过,嫉妒过,也曾想过将他拉下神坛、拖入深渊,与我一同沉沦。 可我早该有所预料,我何尝不是主动戴上镣铐,困住自己,再也无法挣脱。...
核舟界充盈天地灵气,在这个世界里,无数人能够活下去已经是竭尽全力,但仍有人为了守护家人与创造美好未来而努力。杨研,一届凡人,同样是以守护家人创造美好未来而不懈努力者,在他的旅途中结识了无数伙伴,而最终的敌人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