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届欧洲杯还未扩军,只有16个球队,d组的英格兰和法国是最大的竞争对手,这场比赛的胜负,将会直接决定谁是小组第一名,从而躲开c组的预定头名西班牙。
乌克兰和瑞典硬实力不足,无法给他们造成多大的麻烦。乌克兰虽然是东道主,但抽签分组真的大大不如波兰。
莫里森眼睛直勾勾盯着赛场,纳斯里还在挣扎,法国队的实力很强大,技术流球员很多,甚至被当成是西班牙之外技术能力最强大的。
英格兰在领先后,表现有所松懈,特别是鲁尼也被换下后,英格兰球员都认为比赛已经结束。这时候,纳斯里趁机进球,接到里贝里的助攻,从边路杀进去。
格伦约翰逊被里贝里过得像个傻瓜,纳斯里接到传球,面对哈特,轻松捅射破门,学习莫里森的射门方式。哈特碰到皮球,还是无法阻挡皮球入网,有点无奈。
不是世界波,但还是进了。法国队在最后时刻扳回一城,要不是莫里森早早梅开二度,英格兰还有可能被法国扳平。
比赛有惊无险,英格兰赢得最终胜利。积3分,列小组第一位。
比赛过后,莫里森也被评为本场比赛最佳球员,他第一轮就打进两个球,也轻松成为欧洲杯射手榜第一名。
莫里森看着小小的奖杯,有点无奈,金靴奖是他在欧洲杯的最大追求,英格兰夺冠?难度太大了,在这年头,西班牙就是无敌的存在。卫冕欧洲杯不说,连续三次夺得大赛冠军,2008年欧洲杯和2012年欧洲杯之间,夹着最有价值的世界杯。
不过金靴奖的希望还是比较大的,他已经打进了两个球,莫里森稍微记得上一世依旧是托雷斯得到欧洲杯金靴奖,但是进球没有超过5个,射手都普遍低产的一届欧洲杯。
第二天,英格兰队的训练氛围相当轻松,有说有笑,几个球员一伙,感情不错。卡佩罗也没安排上量,以恢复性训练为主。
“嘿,拉威尔,你体能还够吗?”阿什利科尔最近正处于情感空窗期,晚上特别无聊,巴不得每天都带莫里森出去爽爽。
莫里森白了他一眼,把一块鸡胸肉塞进嘴里,嚼烂后吞下去,和了一口水,“你场上连助攻我的力气都没有了,我都懒得替你买单。太差劲了。”
“你是不是不行了?”莫里森一直盯着阿什利科尔,“看起来年纪也不算大,怎么就不行了呢?”
阿什利科尔是英格兰最好的左后卫,曾经也是世界第一左后卫的有力竞争者,防守冷静,助攻能力不错,要是身高高一些,估计在切尔西的时候就是第一后卫了。
然而,他还是更喜欢夜场,即使家里藏着娇妻,还是喜欢到夜场舒服一火包。其实,莫里森跟他差不多,也喜欢猎艳。
只是莫里森是保证状态和身体的情况下,才会出去挥霍时光,而且莫里森几乎不沾酒精,保持着冷静的头脑,生怕哪一天在场上痛风颤抖。
“去,你是不知道我的厉害。我一个晚上来七炮都没问题,要不出去比试比试?”阿什利科尔不忿。
“一个晚上七次?时间太短了。”莫里森摇摇头,“等我们拿下瑞典之后,锁定小组出线权,我再请你出去开心。”
“真的?要不我跟卡佩罗建议一下?让他把你安排在左边锋的位置上?我能给你更大的支援。”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
好多牛人说,这本书越后面越精彩,可能前期是因为作者太菜比吧...
《绯梦》作者:糯米甜糕文案大四那一年,周知韵捡到了一只狼狈的小野狗。雨夜里,少年抱着膝盖,蜷缩在路边,眼神凶狠,戾气横生。仿佛她再靠近一步,他就要冲过来将她撕碎似的。龇牙咧嘴的小野狗。不错。周知韵看得有趣。她提溜着小野狗的尾巴,将他带回了自己家。-三年后,周知韵孑然一身回到了这座城市。阴差阳错,她找到了一份很特别的工作...
大唐身受天恩盛宠的万寿公主因疾薨逝,春秋仅仅一十有七。一个小贼悄悄打开阴森地宫,却发现公主是被生生活埋,一张狰狞的魌头面具盖在她的脸上宫闱暗藏杀机,朝堂波谲云诡,江湖风起潮涌……——都跟他俩没太大关系你骑着驴,我牵着绳,以西天取经的阵容,苦苦奔赴东方投奔兄长最烦恼是旅费捉襟见肘,衣食住行一日三餐,每到一地总遇大案,遇到大案就变嫌疑人限定……————————————本文是以唐代中后期为背景的架空文,故事和人物都没有原型,重传奇冒险,轻悬疑探案...
伟大光明先进的二十一世纪 一个在山里呆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古董 为了重振宗门,借了具肉身,揣着银两和大洋 下山进城了 然后他发现,重振宗门这件事,场地、盖房、装修、人工、社保……桩桩件件,当代创业真的很艰难 钱也不好挣,工也不好打,肚子饿的时候,只能靠吃孤魂野鬼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 卫家爹不疼娘不爱的大儿子在失踪数月后被送了回来 突然性情大变,喜怒不定,武力值超标,看谁不爽就打谁,日天日地 孙子也不好好当了,戏也不好好拍了,成天风里雨里搞封建迷信 这怎么了得? ———————— 一个大师的致富经,主角日天日地万人迷,锅碗瓢盆孤魂野鬼山珍海味什么都吃,非常奢靡不要脸 本故事纯属虚构,专业知识全是扯淡,神经病风水文,主受...
清境,虽然已经读到博士二年级,其实才二十三岁,看起来就像只软绵绵的干净可爱的小白兔,本来以为仅是一次非常平常的教研室聚会,却在会所里因为见义勇为而得罪了不好惹的大人物冯锡。而冯锡什么样的美色没有见过,却不成想会被傻乎乎的单纯的清境吸引住,从此强取豪夺,用尽手段,只想把他绑在身边!第一章清境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一个乖巧得像只可爱的白兔的大男生,走出门,没人会觉得他是已经读到博二的博士生,只觉得他像个高中生,而且还是个懵懂的低年级高中生,那些从s大附属中学走出来的学生,看着也比他成熟多了。每年进教研室来的师弟师妹们,第一次见他,还以为是在教研室做创新课题的本科生,在得知他是师兄之后,全都跌破眼镜。其实,清境的年龄一点也不大,十五岁多就上了大学,刚进大学时,才一百五十几公分,在一干同学面前,大家还以为他是小学生,这几年在这所学校里成长起来,也总算有一百七十几公分了,虽然面相依然稚嫩,但总算被认为是小学生的时候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