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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灯照亮“老祖母”湿滑的皮肤和铜铃大眼——那是莳萝这辈子见过最大的蟾蜍。
水面涌动着大片浓郁乳白的泡沫,“老祖母”才初初露出半颗脑袋,却已经宛如一座峥嵘的小山。
手上的油灯只是一只微弱闪烁的萤虫,站在这等庞然巨物面前的小女巫就像瞬间被施了魔法,完全变成娇小的拇指姑娘,但这不妨碍她看清楚大蟾蜍苍白的皮肤,还有大片鲜绿色的斑鳞艳得发蓝,彷佛碰一下就能渍烂皮肤。
小女巫看得吞吞口水,不自觉向后,默默退开水域。
的确,也只有练就一身西毒虾蟆功的大蟾蜍敢居住在毒树根下了。
不过莳萝还不至于吓得逃跑,只要不是大蜘蛛,她都可以心平气和坐下来和对方喝下午茶。
小女巫偷偷摸了摸肩膀的猫头鹰,汲取暖茸茸的勇气,抬头面对黏答答的大蟾蜍:“妳好,我是米勒谷的女巫莳萝,我不巧在森林中迷路,听说老祖母妳邀请我来,请问是有什么指点吗?”
蟾蜍没有眼白,黑漆漆的大眼睛像是在脑袋上开了两个洞。莳萝不确定她是不是在打量着自己,只觉得满身鸡皮疙瘩像爬满了小蛇。
“嘓——果然是妳,妳身上有弗莱格桑的祝福,我自然得好好接待妳了。”
“妳认识弗莱格桑女士?”
它嘓嘓嘓笑着:“我曾经做过她的使魔,远比阿戈尔更早,弗莱格桑为我取名海奎特。”
猫头鹰发出极为不爽的叫声。莳萝觉得应该不是什么好听的话,果然下一秒就听大蟾蜍得意地哼哼笑。
“哼,就是比你这颗鸟蛋早八百年!那时候我还只是蝌蚪,黑潭也只是个水坑,弗莱格桑一个没长大的人类幼崽就整天往森林探险。她眼睛不太好,把我当成青蛙喂养,用面包虫把我喂得又肥又壮,结果我长大的样子差点没把她吓死,还说要把我把皮剥了做药材。”
乡野的孩子似乎都有过这样的惨痛童年——把蟾蜍和青蛙的幼崽搞混。一想到那位庄严女士崩溃的表情,莳萝有点想笑,但又有些担心这该不会是一个女巫始乱终弃的故事吧。
海奎特沉浸在往事,就像想起故人的老祖母一样叨叨不断:“当弗莱格桑为我取名,同时也分享知性给我时,我发现我比人类更有天赋。我可以从最污浊的水潭上看见清晰的预兆,这点她也做不到,没有任何一个人类女巫能像我这样,不过代价就是我背上的肉瘤,发作起来疼死我了。”
小女巫不由得关心:“弗莱格桑女士没法帮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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