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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明朗作为一个私生子,比正牌明夫人所生下的长子明崇还要大上两岁,这件事是十分惊世骇俗的,所以明路桥对外的说辞是,独生子经受母亲出事的打击后伤心过度,父亲为此领回了年纪相仿的明朗作为养子,与明崇相伴。
半年前明夫人突发患病率百万分之一的罕见疾病,一夜之间丧失所有记忆,行事疯癫,甚至生活不能自理,原本担任大学讲师的温婉夫人一去不复还,明路桥只得忍着悲痛将她送进了疗养院。
仅仅半年过去,明路桥便大张旗鼓地接回了自己原本应当“从未知晓”存在的私生子。
不论明路桥对外是怎么说的,明朗自看见明崇的第一眼,便知道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不喜欢他。
那是一双深黑色的瞳孔,平静地与他对视,连一点情绪都没有,自然也没有包涵明朗事先所想象过的愤怒、仇恨或是视他为敌人。
明崇更像是在看路边的一棵草,一粒沙土,明朗的存在没有什么值得他在意的,也不需要在意。
不引起注意便好,明朗原本是这么想的。
但是他想错了。
明朗从偏远的星系被接来繁华的帝星,成绩烂得一塌糊涂,频频留级,到最后竟是和明崇同一年级,一起升上了高三。
那是一个昏昏欲睡的午后,明朗打完球回来,走进卫生间打算洗去脸上的汗水,忽地听见最里的隔间传来异常的响动。
“啊……嗯……哈啊……太深了……顶到了……”
属于青春期男性的,还未完全变声的甜腻的叫声压抑着回响在厕所里。
明朗当然知道隔间里的人在做什么,因为连结实的隔板都被里头那人汹涌的攻势顶得一震一震,想必是要做得特别狠,才能造成这种阵势。
他有点尴尬,摸了摸鼻子转身打算离开,正走到洗手间门口的时候,放在裤兜里的手机突然一阵振动,同班朋友给他传了一条讯息。
“你打完球先别回教室,校长带着俾斯麦来了。”
俾斯麦是学校校长养的一条狗,那狗的鼻子对薄荷草的味道特别灵敏,而那些违反校规的学生,又恰好喜欢抽以薄荷草作为烟草原料的香烟。
明朗午休的时候才吸过两根,他心里自然清楚,更糟糕的是,这条狗的鼻子太灵了,两百米之外都能闻见薄荷草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