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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怔恍片刻,忽然想起第 一回见他,他也是在跟小孩子玩。
那是某一年复活节,当地同学家的派对上,燃烧的篝火旁,他伸手沾了点啤酒的泡沫花,往小孩儿脸上弹。
小孩子生气了,冲到他怀里呲牙咧嘴地反击,一大一小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他揉揉那小孩的头,朗声笑开。
那一刻的笑,击透她的心。
再次见他,是在学校的球场上,他穿着卫衣和休闲短裤,手里拎着球包,与人谈笑时眉眼飞扬,满满恣意。
为了跟他多接触,一向运动神经不发达的她跟着去徒步,只是大环线才一半,她已经累得快要就地躺倒。
鬼使神差地,她走到他后面,拉住了他的背包。
包型硕大,是她的两倍,她抓着那一带借力,一直到终点。
从他变沉的脚步来看,她有理由相信,他是感受到了的。
大三时他回国一趟,听说是跟他父亲闹了很严重的别扭,差点连学业都不打算继续。
但明面上,他却表现得若无其事。
有那么一天,留学生圈子出去聚会,经过内卡河的桥时正好撞见双彩虹,于是都停下来拍照观看,期间她不经意侧眼,撞见他没来得收回的目光。
眼也没眨,是盯着她发呆。
很快他笑了笑,转过头。
而那一整天,她都心如鼓擂。
没多久,他们捡到条流浪犬,长耳朵史宾格幼犬,于是跟几个同学一起喂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