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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算走。我是一个放肆的人,却不是荡 妇。不过,下一秒,我看到一个熟悉到骨子里的男人挽着一个女人进来时,我霎时不想动了。
他也看见了我。
他似乎想走过来,我不想让他看到我的狼狈,我不想让他知道我过得很惨。
于是,下一个转身,我一把抱住敬理,一手拉下他的脖子,极力地吻他。
我疯了。
我把他的嘴唇咬出了血,可是,我却很清醒,我在想,这也算是为梅黛报仇了吧。我再反应过来的时候,对方却占了完整的主动权,他一手把我的腰拉近,一手扶好我的脑袋,将满口的酒气送了过来。
我第一次有一种被吻得气都喘不过来的感觉。
我们去开了房,当着黎尚的面,我对敬理说,‘我喜欢你上次用的那个牌子。’我笑得邪魅,笑得张狂。我心想:姓黎的,没有谁离不开谁。
认识黎尚之前,我从来没有真心谈过一场恋爱。或许该说,从来没有真正爱上过一个人。他是个富家公子,我爱他却不是因为他的身份和皮囊。
只因为他曾对我说,“邵妃,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地方可以摒弃寒冷的话,那你就跟着我吧,这样,你冷的时候可以抱着我取暖。”
结婚以后,我才知道,这句话只是他从网上抄来的。我邵妃纵横情场十几载,可是,我竟然毫无防备的就这样败在这句话上。并且,败得尸骨无存。我后来想,女人这种生物,被蒙被骗与年龄无关,与智商无关,与经验无关。女人天生就是被伤的多,爱的少。
穿好衣服,身边那个只在黑暗中才熟悉的男人睡得很香。走出宾馆的时候,外面又是惹人厌恶的炎热,伸手挡住太阳,我突然就想:要是我能像巧克力一样被晒融了多好。
有一只强有力的手拉过我,我猛地从阳光里抽回视线,望着那个手的主人,一片黑。不过,即使只有一个轮廓,我也知道那是谁。
“黎公子雅兴。”想用力地抽回手,却被拉得更紧。
突然就想骂脏话了,于是毫无顾忌地,“你他妈给我放手。”
他没有放手,亦没有说话,只是大力地把我拉向他的车,拉进去。
我承认:我犯贱。我完全可以反抗完全可以大喊‘非礼’,我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