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乐队 (第2/2页)
“和安全相关?那是什么?难道你的课外工作中有什么不能长发操作的内容?”
“不是,我经常和别人打架,而留长发可是打架的大忌。”
“啊?还有这个说法?为什么啊?”
“互搏时长发很容易被对手抓住,一旦抓住就会很被动;知道军队为什么都是‘三毫米’发型吗?现在解释起来是为了精神面貌好、保持内务整洁之类的,可实际上最初的原因就是为了在肉搏战中不被薅头发,头部受伤后也能快速确定伤口位置,便于包扎。”
水欢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道:
“看来都是实战中打出来的经验之谈。”
“嗯,所以我有几次客串去唱重金属,效果是不错,但为了这个还专门弄了套假发。”
“哈哈哈,想到你戴着假发去唱摇滚就感觉莫名好笑。”
“你的笑点真是越来越莫名其妙了。”
“那还不都是被你影响的。”
项骜一撇嘴做了个“我很无辜”的表情,然后道:
“你要想来的话,还是在校门口集合,晚上8点开始,七点半见,怎么样?”
“没问题!”
他还是骑着那辆挎斗摩托,她还是坐在一侧的斗里,聊着天20分钟的车程不知不觉便到了。
这“燥起来”是个酒吧,也是常石最早的一批酒吧之一,因为气氛非常好所以生意火爆,能来这里驻场的出场费也要比其他场子多不少,引得不少小乐队争相前来,也正是因此让竞争变得相当激烈。
项骜进来时,从里到外,从门口外的保安,到吧台里的酒保,再到巡场的经理,全都主动与其打招呼;两人一路走到一处位置非常不错,能直接从正前方看到台上表演的卡座停下。
“就这里了;你想喝点什么?不过带酒精的可不行。”
水欢故作不满道:
“来酒吧不喝酒那岂不让人笑话?哪怕喝点水啤也行吧。”
“大小姐,于公来说,原则上贩卖酒水的场所都不能向未成年人兜售酒精饮品;于私来讲,你要喝的有了酒气,回家被爸妈发现了怎么解释?”
“我以前出去玩喝点酒会在闺蜜那儿过夜,等完全醒了再回家。”
“今天可不行,明天你还得上课呢。”
“那...要不我去你家?”水欢坏笑着道;原本便娇俏惹人爱的模样在这里旖旎的灯光下,还真别说,是有骨子魅惑的劲儿。
但项骜却把脸板了起来,前者见状笑得更欢了,接着道:
“逗你玩儿呢!看把你给急的。”
“小屁孩儿又胡咧咧。行了,在这儿等着吧,再有一刻钟左右就该我上台了,我得去换一下衣服。”
“好嘞,期待你的表演!”她说着比了一个剪刀手。
时间到了说的那个点,以项骜领衔的乐队如约登场;规模上是个很标准的五人组,一个主唱、一个吉他手、一个贝斯手、一个鼓手、一个键盘手。
其中鼓手是个女生,因为化着浓重夸张的烟熏妆而看不出来多大,但看气质应该都是同龄人。
他则站在c位,随着伴奏响起便唱了起来。
开场的前两首分别用节奏较慢的《一无所有》、《假行僧》作为热身,中间用了《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赤裸裸》将气氛向前推了一大步,当最后到达高潮时用一首《无地自容》既作顶峰也作结尾。
期间水欢和其他人一样,兴奋的在下面又蹦又跳,几次用双手拢在嘴边高喊着他的名字,心里想着的是世界上怎么可以有这么酷的男生!
五首歌唱完,场下的欢呼声口哨声此起彼伏,几乎所有人的情绪都在这一刻得到了无与伦比的宣泄,而这就是摇滚的意义。
回到卡座,她晃了晃手里的混合果汁,道:
“我可没喝酒哦。”
“知道你乖。”他笑道。
这会儿乐队的另外四人也过来了,他们一一打了招呼然后离场各忙各的去了。
“哎,这四位是你从哪儿找的?”
“有一个是一中的同学,另外三个是我自己来独唱的时候认识的,志同道合能聊到一起,时间久了就萌生了自己组个乐队的想法。”
“一中的同学?一中除了你还有这样狂野的人才?让我猜猜,是不是那个贝斯手?我觉着除了你之外就属他最有感觉了。”
“不是,是鼓手,那个女生。”
虽然灯光晦暗不明,但项骜仍能感觉到水欢的眼神因为这句话暗了几分;果然,她把饮料杯往大理石桌上不轻不重的一放,道:
“她叫什么?不会是上次找我麻烦的那个吧?”
“不是,那是王娅迪,你见过;这个叫陈菲媛,我没有转到‘成才楼’之前在‘育人楼’的同班同学,是我前——”
这个“前”字刚出口,对面立刻打断道:
“别告诉我这也是你前女友?”
“啧,你倒是听我说完啊,是前同桌。”
“这还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