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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口供中,有一个人,是死者的侄子,也就是案发后第一个报警的人:闫永刚,他的口供笔录倒是非常详细。
我心道:难道就是今天上午见到的那个自称是闫三宝侄子的人?他叫闫永刚?而且还是他第一个报的警。
根据他的口供记载:
事发当晚,闫三宝委派闫永刚将李来福唤至闫三宝家中吃饭喝酒。闫三宝与李来福喝酒期间,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二人起了冲突。
争执之下,李来福持刀不断砍向闫三宝,最终闫三宝不敌,被砍倒在地。
李来福慌忙跑回家中躲避,本人(闫永刚)听到动静,跑来时,发现闫三宝已然失血过多不醒人事。
然后最下面是他保证自己以上所说全部属实的签字跟按的手印。
但是闫永刚的这份口供,看的我是一脸的疑惑,于是我问道:“
你好,王律师,我有点不太明白啊,闫三宝要跟李来福喝酒,为什么要让闫永刚去叫呢?”
“哦,那个闫三宝是个哑巴嘛,又大字不识一个,让侄子去叫也正常嘛。”
“哦。。。。。那,闫永刚也没有跟他们俩一起吃饭?”
他看了眼口供道:“嗯,看口供应该是这样。”
于是我又问道:“那他这个口供写的,怎么像是他自己亲眼在现场看到李来福拿刀砍人似的?”
他摊了摊手道:“哦,那也许是他听到动静跑进去之后,闫三宝跟他说的呢!?”
我顿时有点无语,拿起口供指着让他看 “可是这里他的口供明明写了,‘听到动静,跑来时,发现闫三宝已然失血过多不醒人事’了呀!!”
“那。。。那。。也许是刚跑进去的时候,他还有一点点意识,快速跟他说了吧!”
我被他惊的目瞪口呆,惊呼道:“刚才你也说了!闫三宝他是个哑巴呀!!”
这。。。这还是个律师吗?说话竟然如此前后矛盾!被我这么一怼,此时他说话也有点不利索了 “呃。。。哦。。对哈,他是个哑巴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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