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我想有个家 (第2/2页)
签订购房合同交纳定金时,梦独对叶晓晨说:“两套房子,全写你的名字吧。”
“为什么?”叶晓晨不解地问。
“不为什么。”梦独不作解释。
叶晓晨不同意:“你出钱买房,为什么房主是我?我不答应。”
梦独抛出“铩手锏”,说:“你要是不答应,那我就不买房了。”
叶晓晨说:“看来,你还是没有把这里当成家。”
“你说对了,这里不是我的家。”
“吕蒙县才是你的家。”
“吕蒙县也不是我的家,那里早就不要我了。”
“那哪里才是你的家?”
“我不知道。”
“不过是把房主的名字登记成叶晓南,有什么不可以的?”叶晓晨问。
“你知道,我不是叶晓南。”
“对,你是梦独。”
“兴许,我也成不了梦独了。”
叶晓晨拗不过梦独,只好在签约时,将乙方即购房者的名字全写成他的名字:叶晓晨。
交纳定金时,梦独将一万块钱拍到了叶晓晨的手上。叶晓晨开玩笑说:“你就不怕我翻脸不认人把你的房子霸为己有?”
梦独说:“如果有这份担心,我就不会这么做了。”
梦独和叶晓晨虽在商海沉浮,但都是初次购房,并不知许多购房合同中其实是暗含陷阱的。交纳定金过后,他们才明白,现在签下的只是初期合同,正式的合同要在一个月后签订,届时可选择一次性支付全额购房款,也可选择使用公积金或其他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叶晓晨对售房员说:“难道我不可以到银行提款,今儿个就一次性把钱付了?”
售房员说:“我从来没见过买房子像你们两位这么干脆的。公司这么做,也是为买卖双方考虑,主要是给买方一个缓和甚至退出的余地。”
回梦晓推拿店的路上,梦独和叶晓晨恍悟出来,房地产开发商的所谓初步合同名义上是在为购房者着想,实际上是在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为购房者交纳的是“定金”而非“订金”;虽只有一万块钱,但此地人收入普遍不高,几乎很少有人在交了定金后会把定金白白糟蹋掉的;而开发商呢,一旦此地房价忽然出现大幅度上涨的情况,则可借机毁约。后来,梦独和叶晓晨一直记得,那个年代房地产市场在这座县城开发不久,房价低迷,但人们的收入也低迷,所以,从未听说过哪个房地产开发商蚀了本的。
一个月后,叶晓晨和梦独没有多想,持两张收据和初期合同来到售楼部,以叶晓晨的名义,用现金,差不多全额支付了两套房的钱款,签下了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只余下一点尾款未付,那家房地产公司的女会计说,公司是讲信誉第一的,等到领取房产证时他们才收取尾款。
“不会成烂尾楼吧?”叶晓晨以开玩笑的口气问道。
女会计说:“我们公司实力雄厚,一定会如期交房的。”
“但愿如此。”梦独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