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邻居对李为民的哭诉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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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暂的沉默之后,季鹤川见妇女的情绪逐渐平复,便继续询问:“能否详细告诉我当时的情况和发生的经过?”
妇女擦去泪水,尽力表现出坚强的一面,歉意地说:“对不起,耽误了你们的工作。您问吧。”
季鹤川问道:“孩子当时为什么会有去李为民家偷肉吃的念头?
他是怎么知道李为民家有肉的?是因为之前去过他家见过,还是只是随便猜测的?”
妇女回答:“孩子从没去过他家。都是李为民自己到处炫耀。
吃个肉恨不得让全院的人都晓得,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比我们过得好。
我们家就住在他家隔壁,他成天端着肉在院子里或者门口吃,想躲着不看都不行。
我们家条件不好,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次肉。孩子实在是忍不住嘴馋,就趁我们不在家的时候,想去他家拿点肉吃。
谁知道那个黑心的人,故意锁门不关窗,在窗户后面放了个老鼠夹,结果把孩子手给夹断了。
呜呜呜呜,孩子年纪还小,不懂事,有什么事情冲着我们大人来啊,欺负一个孩子算什么本事啊!”
妇女的叙述让正在记录的季鹤川对事情有了基本的了解。
简单来说,这件事的起因并不复杂,归根结底,是这位名叫二愣子的孩子因不懂事、调皮捣蛋,以及无法抵御的馋意所引发的。
关于偷窃行为的恶劣程度,需要从两个角度来分析:一是行为的主观意图,二是涉及的物品价值。
从主观意图来看,孩子由于年幼无知,出于馋意和顽皮而做出的行为,难以称之为恶劣。
在当下这个年代,由于教育资源的匮乏,孩子们调皮捣蛋、犯一些小错误是常见现象,不足为奇。
不仅是六十年代,即便是后来的七零后、八零后、九零后,他们在童年时期也常因嘴馋或顽皮而做出一些小偷小摸的行为。
他们或许不会犯下大错,但诸如偷摘农田里的瓜果蔬菜、偷拿鸡蛋,或是点燃别人家的麦垛这类小错却是屡见不鲜。
这些行为并非孩子天生恶行,而是因为当时许多家庭孩子众多,家长忙于生计无暇顾及。
加之缺乏电子娱乐产品,孩子们旺盛的精力无处发泄,因而变得调皮捣蛋。
然而,将孩子的偷窃行为上升至极端,以至于伤害孩子的身体,这就显得过于严厉了。
通常情况下,遇到此类顽皮偷窃的孩子,主人家最多是简单教训一番,然后放过。
毕竟孩子不懂事,给予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是必要的,或者将孩子交给其家长,由家长自行管教。
一般来说,家长在得知孩子犯错后,都会严肃处理,无论是赔偿还是其他形式的补偿,都会给予受害方一个合理的交代。
如果不加以管教,不给予受害方任何交代,那么孩子再次犯错时,遭受更严重的惩罚也就无可厚非了。
季鹤川回想起自己小时候,也曾因调皮捣蛋而被教训。
有一次,他因为口渴偷了别人的瓜,被瓜田主人当场抓住。
那位瓜田主人没有打他,而是将他带到家里,交给了他的父亲。
他的父亲在了解情况后,将他绑在门框上,用老式的皮鞋底子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直到打坏了三双鞋底。
身上的伤痕让瓜农主人都看不下去,甚至帮忙劝解。
最后,他父亲还赔偿了瓜钱。季鹤川从那顿教训中明白了许多道理,从此即使再渴再饿,也不会去偷别人的东西。
这件事让季鹤川认识到,人都是在一次次犯错后通过教育成长的。
犯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通过教育改正错误,这样的孩子仍然是好孩子。
只要不是那种家长不管教,或者即使管教后仍然我行我素、不知悔改的熊孩子,都是有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