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有的小商贩紧急带着细软跑路,他们留下的木棚屋舍也没了主人。
斯塔德率部轻松占领这里,从此兄弟们不必再在林中露宿。马匹就地栓好,有士兵去割草侍卫,也有人带着钱去了强卖农夫的余粮,喂马也为自己吃。
他们将渡鸦旗帜立起来,在海泽比彰显自己的存在。
到现在为止斯塔德的任务大抵是完成了,虽然任务进行不尽如人意,海泽比从突然的萧条开始缓慢复苏。
和罗斯武装商人奇特的对峙着实让他感觉担忧,霍里克王不希望在实力强大之前打不合时宜的战争,斯塔德其实知道自己的王既不向对罗斯动武,更不想对东法兰克翻脸。然众怒难平,在海泽比之外的众丹麦部族,他们对罗斯的态度仍然是敌对。
难道那就是罗斯人的态度?明明是人少的一方,宁可战斗也不妥协?
“如果我做的好,王会册封我做海泽比伯爵吧?若是我解决不了罗斯商人的问题,伯爵什么都就不要想了。”他不由得嘀咕,却也不敢真的动刀子,至少现在不敢。
生活进入到诡异的平静中,消失的商贩开始出现,海泽比城市的确有了变化,便是霍里克王的使者军队完成入住,商人、民众的交易活动都在使者的注视下进行。
绝大多数人依靠着这个贸易据点过日子,就算霍里克王来了,大家为了活命只能老实缴税。
普通民众没有权力自选一个统治者或不要一个王,他们只能以不变应万变。
那些大商人则不然,由于使者与罗斯商人对峙的事迅速传开,众商人不禁为那个胖子的生命捏一把汗,也开始担心罗斯人的固执会殃及他人。
一场没有罗斯人参与的商业会议又悄悄地召开。
众商人还是华丽的打扮,介于一些人已经带着买入的货物去了法兰克,与会大商人不过十多名。
这些人已经可以代表整个海泽比商界,他们聚在一起,一个个忧心忡忡。
有人率先发话:“我想好了,这个税肯定要交。如果我们不交,就是死。”
这是一个不适合提出却也至关重要的问题,商人们面面相觑,实则大多数人心里都有了答案。
当然还有人试图争一争:“凭什么?我就是想问凭什么?一个不知从何而来的男人自称城主。倘若你们给了钱他跑了,往后再来一个男人跳出来自称他才是真正的高德弗雷的孙子。你们是否还要给钱?”
这又是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
有人的情绪变得悲愤:“那个男人要求太高,一百磅银币,真是疯了。”
“可是我们不给就是麻烦。”
一个下个雨的夜晚,蒋荣生撑着黑色的雨伞,指骨修长有力,眉目成熟而优雅,低头把玩着颜湘那张脸。 有点像某个人。初恋。 蒋荣生饶有意味的笑了笑,低声问颜湘,声音蛊惑而磁性:“要不要跟我走。” 颜湘望着蒋荣生那张脸,跟心口处那张旧照片几乎一模一样。 只有眼睛的颜色不同。细微差别。 颜湘答应了。 从此以后颜湘就成为他人掌中的替身,玩物。 在暴雨的傍晚被罚跪,一直要跪到明日的黎明升起; 最喜欢的两只小宠物被蒋荣生的狗活活咬死,颜湘亲眼看着,却救不回来; 至亲留下的佛珠遗物被迫弄坏,珠子撒了满地,湿漉漉; - 后来—— 最后一根稻草被压垮,颜湘从蒋荣生的身边逃开,跟忽然回来的哥哥一起,去过新生活。 蒋荣生权势通天,手段凌厉,在机场堵个人是轻而易举。 然而,蒋荣生顺着颜湘的目光看过去,旁边还有一个男人。 霎那间,蒋荣生几乎以为自己照镜子——那个眉眼与自己八.九分相似,就连指骨突出,手背上的青筋也如出一辙。 曾经与颜湘相处的细节扑面而来。 颜湘偶尔依赖又偶尔冷淡的目光,仿佛在透过他想着什么人; 颜湘送给自己的雕塑,眼睛是纯粹的墨色; 可是他是混血儿。眼睛是深蓝色的。 猝不及防,颜湘也看见了他。 蒋荣生避也不避,脸上闪烁着冰冷的怒火,情绪克制不住,说: “跑了也不说一声,厨房给你炖了仨小时的汤,最后没人喝。” 纵使心头都快恼出血,蒋荣生也只问了这一句。 他不会问颜湘。 为什么刚见面,看见自己的脸,就跟自己走了。 就好像,小心翼翼地抽了一根最无关紧要的积木,尽力让这段关系不要轰然倒塌。...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我的吸血鬼宝宝》作者:五月七日简介:【本人简介无能,内容比较实在。本文现代幻情+吸血鬼+暖文,怕虐、爱幻想的孩纸们请放心跳坑!O(∩_∩)O~,记得收藏哦!】**********************一夜绯梦,她的腰围由60cm变成...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这里没有诗情画意,这里没有儿女情长,这里没有一抬手一跺脚便毁天灭地的盖世武功。这里只有赤裸裸的江湖杀戮,这里只有利益唯上的阴谋与背叛,这里只有同富贵,共患难的兄弟情义这就是江湖这就是武侠......
掌心宠_泊烟小说全文番外_顾行简夏初岚掌心宠_泊烟, 掌心宠 第1节 本书由别回眸琥珀色°整理请手机用户输入haitangshuwu()直接访问...
贝时虞得到了一个系统,系统要求他成为完美级的偶像。...
【清冷受X温柔攻=酸涩暗恋X年龄差X极限拉扯】 林简8岁时家庭突遭变故,被20岁的沈恪带回了沈家大宅。 沈恪为人温柔又理智,养起孩子来也是宽严相济。 林简跟在沈恪身边整整十年,外人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小叔叔高山仰止 却不知道,禁忌般难以言说的痴妄,早在经年陪伴中发了芽 他养大他,而他爱上他。 十八岁成人礼的那个夜晚,向来沉静清冷的林简鼓起勇气问沈恪: “已经十八岁了,真的没可能吗?” 沈恪温声叹息,给他了最温柔也最理智的回答 “你多少岁都是我养大的孩子,是我的家人。” 后来林简一走五年,音讯全无。 再见面时,林简将所有的痴心妄念全部收敛,乖觉地维持着“家人”人设。 沈恪却看着眼前的青年,眸光微动,自嘲笑道: “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重新学着追人。” 林简:…… 追谁? 叔,你不是说咱俩是一家嘛? 后来—— 沈恪笑着问他: “说说看,怎么舍得答应我了?” 林简冷着一张脸,耳廓滚烫地逞强回答: “追人不容易,看你年纪大,怕你顶不住,不行吗?” 沈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行吧。 再后来—— 眼尾微红的林简半张脸都埋在枕上,咬牙低骂: “我说的……是这个顶不住吗?!” 沈恪温沉的笑意落在他的耳畔,哄人的声音微微喑哑: “我年纪大,理解偏差。” “不过,大你12岁又不是12寸……” “乖一点,别怕。” “……” #是家人,也是爱人# #我的世界本是一片残垣断壁,你用爱重塑,废墟便是欢城# #我那些滚烫而隐秘的爱意,就在尘埃之中,开出一朵幽静的花# 排雷:从幼年开始顺叙,现实向文风,细水长流式写法,微慢热。 主角无血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寄养关系,有感情纠葛在成年之后。 接受善意讨论,不接受写作指点,弃文不必告知,有缘江湖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