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牢狱之灾 (第2/2页)
一直坐到秀红和儿子睡着,从屋内灯火通明坐到一片漆黑。
龙顺起身走进主屋,亲了秀红的额头、亲了儿子的额头。
悄悄关上主屋的门,推开厨房门。
从案板上拿起一把水果刀,静悄悄地出门了。
村里的宁静,被凌晨三点的嘶吼划破。
龙顺站在代办家门口,一个劲的嘶吼。
字字句句带着攻击的言辞,代办一家睡得真沉,龙顺那么大的声音,竟然都没被吵醒。
龙顺举起石头又开始砸代办的门,门被砸得千疮百孔,院内依然悄无声息。
可能一开始,全家都醒着,只是不敢出门而已。
龙顺彻底被激怒。
翻过墙站在院内,手中举着两块砖头喊代办出来。
不一会儿代办提着一根棍出来了。
喊着龙顺逝去父亲的名字,棍子指着龙顺问。
三更半夜的你家死人了嘛,你砸别人的门、翻别人的墙,你就是小偷,马上报警。
不就是两千块钱嘛,你至于大半夜大动干戈。
说着把钱摔在龙顺脸上,拿去给你全家买棺材。
看着一张张洒落在地上的钱,耳畔回想着那句“拿去给你全家买棺材。”
龙顺三步并成两步,上前一把揪住代办的胸口,盯着大腿就是两刀。
钱就留给你住院吧,不要了。
龙顺打开门就走了。
严格地说,龙顺跑路了。
代办是怎么去的医院,谁都不知道。
凌晨三点,村里人都在熟睡,即便是听见声音,也不会出门旁观。
第二天来了三个警察。
看了事发现场后就去龙顺家。
秀红看到警察一脸懵逼。
他以为龙顺早上很早起来下地干活了。
当警察搜遍家里后问秀红,龙顺去哪儿了。
秀红说应该下地了。
警察:什么时候走的?
秀红:不知道,醒来的时候人就不在。
警察:他昨晚把你们村韭菜代办大腿捅了两刀,你知道吧?
秀红:啊......不知道,只知道昨晚去要钱,回来就坐在院子里一直抽烟,她和孩子睡觉的时候,他还在院子里坐着,什么时候睡觉的,她都不知道。
警察:老实交代,他在哪里?
秀红:真的不知道,我以为他下地了。
警察:哪块地?
秀红:泉门口的韭菜地。
盘问秀红的警察转头看看其余两个,一个转身走了。
两个警察盘问了秀红一个小时后离开了。
警察在村里蹲了三天就撤了。
带走的还有秀红,带她去了镇上的警察局。
一是给秀红继续普法,不能犯包庇罪,二是和代办谈谈赔偿的事。
龙顺下手有分寸,两刀都不在致命的地方,也没有伤到大动脉。
代办狮子大开口,没有十万就把龙顺弄起坐牢。
秀红一听是个天文数字,随口便说,如果你们能帮我找到他,我自己送他去坐牢。
根据伤情,警察建议赔两万。
那个时候的两万元,对于秀红而言,同样有点力不从心。
秀红认了,只有买韭菜、卖粮食、买油菜、借钱凑,能凑多少给多少。
变卖了粮食,龙顺哥借了点,这是总算摆平了。
但是逃亡的龙顺,免不了牢狱之灾。
其实龙顺并没有走远。
那天在院子里警察盘问秀红时,他就躲在距离院子不远的半山腰,一颗野石榴树下。
警察走了。
他顺着山脚一直跑,跑到后山。
后山是一片茂盛的原始松林。
松林畔住着一对60岁的老夫妻。
龙顺每年都要去接松子,他吃过老太太的饭,也给老太太背过白菜。
距离老太太家最近的村庄,都有二十公里,且都是崎岖不平的山路。
除了冬天附近的人去接松子,那个地方基本没人去。
至于为什么住着一对老夫妻,他们事原住居民。
儿子在三十公里外的村庄做了上门女婿,很少回来。
女儿嫁在城里,因为更远,一年也就过年的时候回来一次。
龙顺住在松林的山洞里,每天出林两次吃饭。
中途大半夜悄悄潜伏回家三次,每次都是匆匆睡一个短觉,看看老婆孩子,趁天亮又要返回。
听村里人说,警察并没有放弃抓龙顺,隔三差五都会在傍晚、深夜、黎明搞突然袭击,但每次都落空。
龙顺第四次回家的时候,跟蹲守在半山腰的警察碰了个正着,没等反应过来,就被铐上手铐。
龙顺被定性为故意伤人,视伤人具体情况,被判入狱两年。
龙顺被收监在哪里,可能只有秀红知道。
秀红的苦,也只能独自承受、独自在心里哭。
摊上这么一人,她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既来之则安之,事已至此,只有面对现实、坦然接受。
剩余的事,就交给时间来定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