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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素实在搞不懂,男人在想什么。下午,他强打精神开车去了公司。连着几天没来公司,下属们看他的目光都有些变了。不过他没精神应付他们。去了公司餐厅,陆凌风正接待着分公司的经理,成蕊在一边陪着。宁素点了一份西红柿牛腩,用汤匙舀着汤汁,就是送不进嘴里去。分公司经理和成蕊走的时候看到他,向他打招呼。他点头。旁边的陆凌风抬眸看了看他,两人隔着一段距离在餐厅里吃饭。
什么……和之前也没什么两样。
下午,他开始处理工作,有两次不得不去陆凌风办公室请示。结果他进去,只有男人一个人在。超大的落地窗,原先爷爷古董式的装修都被改成工业极简风,背后巨型书架,深蓝色皮质沙发。陆凌风桌上摆着个绿植娃娃,还有架跑步机。他还是第一次一个人进入陆凌风的办公室,好像闯入他的私密领域。陆凌风穿了身黑色西装套装,正认真地翻看着份文件。他外面的外套脱了,只穿着里面黑色衬衫和马甲,搭配亮面暗纹领带。大概没有比陆凌风更会穿西装的男人了,又是难得的正式款式,挺阔的肩型,收身的腰线,剪裁良好的西装裹着男人完美的身材,就像行走的衣架子,优雅、迷人、又充满力量。
男人看到他,起身靠在办公桌上和他谈事。他双手抱臂,手臂上的肌肉都透过衬衫凸显出来,袖子挽上去几道露出小臂,腕上干干净净,只有一只昂贵手表,其余什么都没有。左手无名指戴了枚简简单单的单钻戒指,彰显着他人夫的风范。男人和他讲的话,宁素一句都没有听进去。只有百叶窗在风下面沙沙的声音,空气里毛毛躁躁的。男人离他太近,令人窒息的俊美脸孔就在他的脸侧,身上的气息像他常闻到的冷感香波扑了他一身。男人一本正经地和他讲着事情,然而那双充满了力量的手臂昨晚抱过他,那修长又骨节分明的手将他控制住,夜里男人躺着亲他的滚烫画面闪过脑子……
抬头,男人一脸严肃不太高兴地问他:“你有没有在听我讲话?”
夜里那样过分,白天还若无其事。
他脸颊有些发烧。身体有过一次的亲密感真的吓人,就像个吸铁石,吸引着彼此。男人仅仅是坐在那,就让人为之心动,无时无刻不吸引着他的注意。每一根骨头都会记得他,皮肤记得他,心也记得他。
他再也不是那个十五岁雪一般的少年。
而是长大了男人。隔了十几年,增添了一分时光沉淀和人生品味的,成熟、优雅、霸道、性感,让人欲罢不能的男人。
他发觉,那个曾经清冷矜贵的少年很迷人,是他所有理想的开始;而现在这个成熟、优雅、霸道、性感的男人,他好像也无法抗拒。他似乎在每个阶段都会被迫爱上陆凌风一次,不论是青涩的少年、烦扰的青年时期还是现在,都可以不用信息素就能让他腿软,仅仅是那摄人心魄的目光淡淡地落在他身上,就能召唤他全身每个细胞毛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