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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冰云几次胡闹,她和伟健之间这唯一的、像是惯常模范夫妻的正经出门仪式,便面目全非了,走的时候他仍然会抱她,仍然会亲她,可完全不是那回事,那仪式的“核心儿”变了。
是啊,她才不要和他正式呢,她日常的生活已经够现实和正式的了,只有他回来时她才有对象胡闹,才觉得有趣,所以断不肯放过每一分每一秒和他捣乱的时间,生活就是游戏,从她遇见他那一天起,他们的游戏就已经开始了!
但游戏归游戏,他既然如此重视规则和仪式,她便也想了个仪式回报他——给他打领带。可她嫁给他之前连领带都没有摸过,更不要说给别人打了。她以为打领带就像系红领巾,因为那个扣根本就一模一样嘛!实际却不是,她一旁偷偷地看着他打了几次,发现那方法不只比红领巾繁琐两倍。于是等他走了,她便先拿自己的脖子练习,等她终于练习好了,他再要走时,她胸有成竹地去给他举行这个仪式的时候才发现:远不是那回事!因为给自己打是正手,给别人打是反手,结果一条领带她打了有十分钟,等她终于把那个扣弄得算得上方正妥帖的时候,已是满头大汗。一来她第一遍把方向弄反了,第二遍把那个扣打得散散歪歪,根本推不到衬衫的领际去时,她已经急出汗了。二来她怕他骂她笨,心里很紧张如果他不耐烦地推开她,或者开口讽刺打击她一通,她肯定以后学会了也再不愿意给他打了。可是奇怪,那个平日里惯常拿她取笑,毫不留情地讽刺她打击她的人,这时竟半个“不”字都不说,极其耐心地站在那里,任她在他脖子上鼓捣,等她长舒一口气,望着那条打好的领带,再望着他时,他竟很绅士地笑了,掏出手帕来擦擦她的汗,说:“把我的小妖精累坏了!”她就在那一瞬间觉得:他真可爱!他是一个顶尖的游戏者,懂得规则和底线,有绝佳的戏品,高超的技术,半真半假的游戏精神,和难得一见的贵族气质,那是一种骨子里的良善和教养,用东北话说就是:这小伙儿讲究。而贼讲究,是东北人给人的至高评价。而周小伙儿属于贼讲究!
伟健没有这种小女人的曲折心思,虽然他也是铆足了劲来调侃生活的,但他可不想跟自己的脑子过不去,他觉得日子挺快乐的,日子便过去了。他知道冰云有一个不幸的童年和少年:幼年丧父,在继父家长大,在那里生活了十四年,又被迫离开。他知道这中间的酸苦不言而喻,她不愿意多说,他也不多问,他觉得问多了别人就有义务多说自己,这太麻烦了,又不是开忆苦思甜会。
他也不愿多说自己的过去,因为他觉得苦日子过去就过去了,回顾苦日子也不能让人感到甜蜜,那为什么还要回顾呢!不过他倒很愿意告诉告诉她阿康的事。因为熟悉了以后,他觉得她虽然情感纤细敏感,但是个懂感情的人。阿康叫周伟康,是他的小弟,现在在西北某劳改农场服刑,故意伤害罪,被判十年。阿康走三年了,也成了全家人心里的最痛。日常他们都在刻意地回避这种痛,他跟她说,也并不是指望她能理解或分担这种痛,只是觉得他有义务让她知道他的生命里有这样一个重要的人、这样一件事。
他并不能强迫她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心存多大善意,但他还是希望能没有恶意或歧视。所以他说得简单,也绝口没提他给康开了一家小康酒家的事。他可不是傻丈夫,他的底牌任何人都不会知道,包括枕边人。她听完之后,当时也没说什么,既没有吃惊,也没有抱不平,只是过后费尽心思地打了一件很漂亮的毛衣。他看她那么认真地把那件毛衣织得又厚又密,完全没了平日的刁钻古怪,不禁有些感动,觉得女人的情义真是像水,安静下来,细柔温婉,不热烈,却十分润人,觉得有些话倒真是可以和她说说的。
说起他娶的这个人,连他自己都弄不明白他当时是怎么决定的,也许,因为她说他要求的一切她都能够给他罢,不知道。其实他要求的是什么他自己都说不清楚,怎么能指望一个女人全部给他?而且,他总觉得他娶回来的这个也并不是当时他看的那个,当时那个——,可能男人和女人的距离弥合之后,人就会改变罢!
现在她已是他的女人了,而且也挺好的,他还从来没有因为她烦恼过,所以,当时感觉?他宁可忘了。
他有时甚至很庆幸这种改变,从女孩到女人的改变,从满是棱角,到圆润温和。
他只是需要一个妻子而已,而她很快就转变成了这种角色,这是他们的默契。他甚至很佩服她小小年纪远离故土,却从来不愁不叹,不埋怨不哭泣,永远都是乐乐的,从不用他费心哄她。她生存本领极高,保留着一种原始的生存本能,就好像一只可怜的、被投进了陌生环境的小兽,胆怯地扫了一眼这环境,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迅速地就确定了自己的位置,明白了自己应该干什么。她和毛毛学方言,不过半年多的时间,她居然把那难懂又拗口的方言学会了大部分。她和她见到的所有人打招呼,包括毛毛幼儿班同学的家长,于是认识了很多乡邻,最简最快地融合了自己的社交圈。她常常和父亲去橘园,很快把橘子树的常识学会了。父亲常年管理橘园,累了就坐在树下休息,她去了以后,那里变样了,因为她居然借了一个小车子,把家里厢房中两个不要的破旧沙发拉了去,又捡石头垒了个小台子,搬了一套茶壶茶碗过去,老爷子不说什么,但对她绝对另眼相看。
相处久了他还发现:她不会撒谎,玩扑克“赢”出的缺点都是真实存在的。但他也发现她有一个最大的缺点或者优点她没说——傻。结婚以后,他每个月会给她一笔零花钱,同时也会有岳母一笔生活费,既然两笔钱都是给她的,他不在意她把自己的零花钱多寄些给母亲,只要不太过份。但是她却从来没有这样做过。每次寄完钱都会把收据给他,甚至他多给了她都不要,就按当时约定的数目寄。他看着那些收据,简直不能理解这种奇怪的自尊心——既然能接受他养着,那么谁花他三十块和花他五十块有什么区别吗?
他根本不担心她跟他玩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把戏,他是个精明的商人,对于钱的敏感性几乎是天生的,她要这样做,他会一眼就看穿的,所以他觉得还是理解成傻更简单合理些。认真、坦白、拙言、傻气,这就是她,他的老婆,她口中的“我们家那位”,或者“我家那口子”。她说她们家那边的男人就这么称呼自己的老婆,他觉得这两个代词就和她一样: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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